经过两个阶段的公共资讯活动、小组讨论与参考外国管理措施后,昨日(1月19日),新加坡总理公署部长兼贸工部及内政部第二部长易华仁在国会上宣读新拟的酒类管理(供应与饮用)法案。根据新法案,每晚10点30分至隔天早7时,所有零售商禁止售卖酒类饮料。同时,公众也不可在此时间段内,在公共场所内饮酒。
除新加坡外,还有哪些国家曾出台过酒类管理措施?联合早报网综合新闻报道与网络资料,为您对比新加坡与其他六国的相关法令。
冀酒观察③|光瓶酒没有“光”?
1300亿背后,老酒市场“向阳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