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进口葡萄酒贸易秩序,确保进口葡萄酒质量安全,山东淄博检验检疫局积极采取措施加强进口葡萄酒检验监管,效果明显。2014年,该局共检验进口葡萄酒20批,货值92.27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1.11%和16.67%,未出现明显质量安全问题。
该局对进口葡萄酒收货人及境外葡萄酒出口商或代理商实施备案管理,指导进口葡萄酒收货人建立健全进口食品验收、销售、不合格追溯召回处理、风险信息报告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受理报检时严格审查合同、箱单、发票、提单等资料的一致性,以及原产地证、卫生证书的真伪性;加强对进口葡萄酒中文标签的审核,重点审核标签内容是否涵盖名称、原料、酒精度、净含量、原产国、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贮存条件、警示语等信息;科学制定抽检项目和频率,认真开展抽检验证工作。与此同时,专门就葡萄酒酒标法规及基本要求、标签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酒标案件、相关酒标知识、进口葡萄酒身份验证等内容对相关企业和消费者进行培训,及时宣传相关政策法规要求,为进口收货人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