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2014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组织开展了白酒中小企业专项整治,白酒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提升,总体稳定可靠。但是,作为白酒生产和消费大省,白酒质量安全隐患依然存在,特别是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用物质等对散装白酒带来较大质量安全风险。为此,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将于2015年2月1日至4月30日开展为期3个月的白酒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对散装白酒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排查
省局要求,各市(州)局要围绕散装白酒加工、销售、消费环节开展整治,充分利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调查成果,对辖区内散装白酒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登记造册,明确整治对象,开展彻底排查。检查白酒加工小作坊,重点检查原料、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情况,特别要检查是否存在用工业酒精、甲醇加工白酒的行为。检查散装白酒经销者,重点检查其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情况,特别是农村、农贸市场内的散装白酒经销者是否查验供货商资质、索取检验报告、进货发票等,是否登记了进货台账;检查批发散装白酒经营者,是否建立了销货台账。检查经营散装白酒的餐饮服务单位,重点检查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小餐饮店、酒吧是否采购和销售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和自制泡酒。
各市(州)局要认真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对辖区内散装白酒生产经营者做到情况明、问题清、处理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对发现的违法情况要坚决依法查处。
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
据了解,此次散装白酒监督抽检覆盖生产、销售、消费各环节,主要针对县区、乡镇、村社等区域的白酒小作坊、农贸市场和小餐饮服务单位,重点检测甲醇、甜味剂含量。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白酒,执法部门要及时通知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和销售,并督促其召回不合格的产品、限时进行整改,发现使用非食用物质或非法添加的,要立即依法妥善处理。
同时,此次专项行动将对制售散装白酒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持“严字当头、打字当先”,追根溯源、依法严厉查处。对排查中发现用工业酒精或甲醇制售散装白酒等违法行为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抽检中发现甲醇、甜味剂含量严重超标的,依法没收涉嫌违法的产品,采取强制措施和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要彻底查明原因,找到源头;对目前已办结或尚未办结的白酒案件全面梳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处置罚没物资,防止查扣、没收的假冒伪劣、有毒有害白酒再次流入市场等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