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酒类等5类食品196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3批次,3批次白酒不合格。
据了解,松原市宁江区繁华超市伯都讷店销售的标称吉林省天天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酒,酒精度检出值为36%vol,低于标准规定42±1.0% vol;敦化市欢乐购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长春市榆南村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榆树金小米酒(白酒),酒精度检出值为37.6%vol,低于标准规定42±1.0%vol。此外,标称吉林省长红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咱屯子52度,酒精度检出值为49.8%vol,低于标准规定为52±1.0%vol。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长春、松原、通化、延边市(州)食药监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长春、松原、通化、延边市(州)食药监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