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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仁怀齐出重拳整顿“特供、内供、专供”等乱象

2018-03-12 09:08  中国酒业新闻  佳酿网  字号:【】【】【】  参与评论  阅读:

中国白酒的两大重要产区泸州和遵义仁怀接连出拳,能否有效控制住目前白酒市场的乱象?

3月7日,酒业家记者获悉,泸州市工商局于3月5日召开全市集中规范白酒行业经营行为座谈会,对泸州市白酒行业经营行为提出了具体要求规范;3月6日,遵义、仁怀酒协也下发《关于开展酒类企业自律检查的通知》。

泸州规范经营行为,出台“泸七条”

在泸州市全市集中规范白酒行业经营行为座谈会中,泸州老窖、四川郎酒厂、泸州仙潭酒厂等30多家白酒产销、包材企业参会。会议对全市白酒行业经营行为提出了明确要求:

第一、持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是产品的第一责任人,应对生产流通销售的产品从各环节从严把关,持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对生产流通销售的产品承担第一责任。

第二、禁止生产流通销售含有“特供、内供、特需、专用、专供”以及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年份酒。

第三,禁止生产流通销售不正当竞争混淆行为的产品。

第四,禁止宣传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第五,禁止生产流通销售仿冒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

第六,禁止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第七,不得生产销售以次充好、不合格产品、三无产品、禁止网络商品侵权、冒用厂名厂址、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不得发布网络虚假广告等。

同时,酒业家记者了解到,泸州市工商局要通过集中行政约谈、开展行政指导、签订责任书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规范行动。努力营造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自觉抵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良好环境

遵义仁怀开展酒企自律检查,针对六大弊病

3月6日,遵义、仁怀酒协下发《关于开展酒类企业自律检查的通知》。通知指出,要通过开展自律检查,切实保护国酒茅台及地方名优白酒的知识产权,共同维护酒类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净化白酒市场环境,规范白酒行业生产经营秩序,促进白酒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根据通知,遵义、仁怀酒协本次开展的自律检查主要包括六项重点内容:

关键词:泸州 仁怀 川酒 黔酒  来源:酒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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