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发布完2016年业绩报告的茅台,原本是营收和利润双升的好业绩,但令人意外的是,4月17日,有媒体消息称,茅台涉嫌利润造假,以股权激励的形式涉嫌向公司高管们输送利益45亿元。一石激起千层浪,有关茅台为什么利润造假?茅台这种形式的利润造假是否违法违规?这部分流失的利润去了哪里等众多疑问也随之被牵扯进来。
4月14日,贵州茅台发布2016年年报,营收388.62亿元,同比增长18.99%;净利润167.18亿元,同比增长7.84%。而在这份财报却被人看出端倪,指其涉嫌造假。
据了解,有关茅台利润造假的质疑是一位名叫“扬韬”的职业投资人在新浪微博中发布,其提到2016年,茅台合并报表的预收账款有175亿元,同比去年增长了93亿元,另外,合并报表的经营活动现金净额375亿,远高于净利润的167.18亿元,这说明,销售公司已经收到经销商的订货款。但是,母公司也就是生产公司的营业成本比合并报表高6亿元,说明销售公司手里有很多茅台酒。问题在于销售公司收了经销商的订货款,而且手中也有货。在上述举报人看来那么只有一种可能,销售公司把货发给经销商了,但是在报表里没有确认收入。“如果是销售公司手里没货,收了经销商的订货款,那么母公司的营业成本应该跟合并报表的营业成本一致,因为母公司没有这么多茅台酒产成品给销售公司。”
根据茅台2016年的财报显示,母公司报表营业成本40.12亿,合并报表营业成本34.10亿。按此推算,如果合并报表的营业成本也是40.12亿。上述“扬韬”转发的新闻内容中认为茅台的隐藏利润是29.51亿。同时又依据消费税虚增21.36亿元,所以,收入少确认和消费税虚增隐藏的利润为 45.66亿元。在他看来,茅台利润造假目的是为了下一年的股权激励。
然而,截止记者发稿前,茅台官方还没有针对此次利润造假有正式回复。
为此,香颂资本执行合伙人沈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隐藏利润或者有计划调整利润释放周期是国内企业为了应对税收、平衡业绩乃至其他目的常用手段。在国内,狭义的利润造假是以谋求非法利益为目的,通过伪造单据合同等方式制造虚假利润数字。但如果是通过会计手段调整利润数字,并不涉嫌伪造证据凭证并以不正当利益为目标,这个只算是广义的利润造假,但也是很常见的。
一位不愿具名的财务人士也向本报记者透露,目前很多国内上市公司为了平衡下一年的业绩水平,经常出现将本年好的业绩划到下一年,或是将下一年提前打款的收益计算到本年度。属于“合法违规”,也是现在上市公司的“潜规则。”
“但如果这些手段的运用是以损害全体股东利益而使少数人受益那么就涉嫌违背股东信托义务甚至涉嫌违法。”沈萌说。
虽然目前该起利润造假门事件还未得到茅台的解释和回复,不过,上述提到的利润造假是为了股权激励的说法并不是空穴来风。
众所周知,在白酒行业,近来“国企改革概念”也是频频受到关注。这不禁让人联想到,早在2014年7月31日,贵州茅台就发布公告称,接到控股股东茅台集团考虑到相关承诺事项的特殊性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茅台集团将于2017年12月底前推进制定对公司管理层和核心技术团队的股权激励办法,报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目前来看,临近茅台今年底前股权激励方案公布时间还剩下没有几个月时间了,茅台下一步将如何应对,本报记者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