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茅台)发布了2019年年度报告。年报显示,2019年,贵州茅台实现营业收入854.30亿元,同比增长16.01%;实现净利润412.06亿元,同比增长17.05%。
在生产上,2019年完成茅台酒及系列酒基酒产量7.50万吨,同比增长6.88%,其中茅台酒基酒产量是4.99万吨,同比增长0.51%;系列酒基酒产量2.51万吨,同比增长22.28%。
在产品上,茅台酒2019年实现销量3.46万吨,营收为758.02亿元,同比增长15.75%,茅台酒的单品销售额、盈利能力持续稳居国内外酒业第一。茅台酱香系列酒实现销量3万吨,营业收入95.42亿元, 同比增长18.14%。其中,茅台王子酒完成销售收入37.80亿元,赖茅酒、汉酱酒为10亿元级单品。
此外,年报还公布贵州茅台2020年三大经营目标:实现营业总收入较上年度增长10%左右;完成基本建设投资53.71亿元;安全生产实现“双百双零三低”,环境保护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围绕上述目标,茅台在今年将重点抓好八项工作:一是扎实开展“基础建设年”,提升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二是深入推进“文化茅台”建设;三是认真抓好生产质量;四是切实提高市场工作质量;五是着力抓好改革创新;六是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七是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八是积极践行社会责任。
中泰证券研报表示,目前来看,公司管理层基本更替完毕,有望为公司经营带来更多活力;渠道方面,公司继续加大直营渠道的投放量,积极与国内优势电商平台、大型及区域型核心商超合作,有助于强化价格体系的管控能力。近期飞天茅台一批价快速回升至2250-2300元,反馈市场需求仍旧旺盛,叠加后续基建加码亦将带动高端酒需求,2020年全年收入实现10%增长目标确定性较高,且存在超预期可能。
值得注意的是,贵州茅台在年报中首次公布了与茅台集团营销公司的关联交易额情况。据了解,茅台集团营销公司于2019年5月成立,由控股股东茅台集团全资控股。该营销公司的成立,在当时引起了一些投资者的担忧,同时茅台也收到了上交所下达的监管函。
投资者质疑的原因是,集团成立销售子公司会带来集团与上市公司之间巨额的关联交易问题,同时导致大量的净利润转移到集团层面,甚至可能产生集团与上市公司争夺利益的问题。此外,茅台集团还涉嫌违背上市之初的承诺。上市时,茅台集团出具了承诺函,承诺不从事与上市公司有竞争的业务和活动。
而上交所在监管函中表示,请茅台就集团成立营销公司的主要考虑、拟开展的商业活动及具体经营模式、是否有经营上市公司茅台酒的计划,以及与此前营销体系调整之间的关系等作出公开说明。
茅台在对上交所的复函中表示,贵州茅台控股股东茅台集团并无全盘直销经营本公司茅台酒配额的计划,茅台集团与茅台酒股份公司之间,亦无形成金额较大关联交易的安排。茅台集团遵守其在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时所作承诺,不会因上述交易而与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形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亦不会因上述交易而损害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此外,茅台也于2019年8月发布公告称,2019年度与茅台集团营销公司交易金额不超过本公司2018年末净资产金额的5%(56亿元),销售价格与其他非关联经销商的购货价格相同或定价原则相同。据茅台2019年年报显示,2019年双方的关联交易额为15.17亿。
按照贵州茅台的定位,茅台集团营销公司将针对团购、商超等终端客户开展工作,实现与社会渠道的错位发展,并以“稳市场、稳价格、稳预期”为主要目标,进行布局规划,切实保障茅台酒市场持续向好。
据悉,从今年3月份起,茅台集团营销公司董事长向平兼任贵州茅台营销公司的董事长职位。业内分析人士指出,贵州茅台营销公司掌握着所有茅台酒的销售计划,所以其与茅台集团营销公司分别承担怎样的销售渠道改革,尚需进一步厘清。
另据了解,在茅台发布年报的同时,也发布了一则与茅台集团2020年的关联交易额计划。公告显示,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茅台集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5%(即6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