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RIO微醺”系列酒精饮料的包装设计与“三得利鸡尾酒HOROYOI”系列包装设计高度近似,三得利洋酒株式会社以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将“RIO微醺”系列酒精饮料的委托商、代理商、实际生产商及销售者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30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另据《中国酒业》记者了解,早在2017年,就有网友在微博上抨击此事,但遗憾但是“RIO”官方并未对此事做出回应。
原告三得利洋酒株式会社诉称,其系三得利集团旗下的全资公司,作为最早研发“ほろよいHOROYOI”(中文含义:微醺或微醉)系列酒精饮料产品的公司,其从2009年开始陆续推出了“三得利鸡尾酒HOROYOI<白桃>”等系列酒,在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等地进行销售,深受各地消费者的喜爱。该系列饮料产品包装设计于2009年完成初稿设计,于2015年8月创作完成,并于2015年10月进行首次发表。这些包装设计属于具有独特设计的创作且具有艺术美感,三得利洋酒株式会社对该系列作品享有著作权。
三得利洋酒株式会社近期经调查发现,由上海巴克斯酒业有限公司作为委托商、上海锐澳酒业营销有限公司作为中国总代理、巴克斯酒业(天津)有限公司作为实际生产商所生产、销售的“RIO微醺”系列酒精饮料所使用的包装设计与三得利洋酒株式会社享有著作权的前述美术作品在描绘对象、设计构思、视觉效果等方面高度近似,已构成“实质性近似”。
三得利洋酒株式会社认为,“RIO”与三得利处于同一行业,且“RIO微醺”鸡尾酒产品推出的时间明显晚于三得利微醺系列产品包装设计的创作完成和发表时间,具有接触三得利作品的可能性,其行为已构成对三得利洋酒株式会社享有著作权的三得利微醺系列产品的名称及包装设计的侵犯。涉诉的“RIO微醺”产品在线上线下均有销售,以上三家公司还通过其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途径对涉案产品进行宣传、推广,所获利益巨大,在中国相关消费者中已造成严重影响,对三得利洋酒株式会社造成重大损害。且三得利微醺系列产品的名称及包装设计已构成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三得利洋酒株式会社认为“RIO微信”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已构成不正当竞争,故将“RIO微醺”诉至法院,要求“RIO微醺”系列酒精饮料的委托商、代理商、实际生产商等停止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300万。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但是毫无疑问,无论最终宣判结果如何,RIO都会因此“撞衫”受到负面的影响,RIO在中国预调鸡尾酒中是有相当的地位的,同时RIO自身也是一家以创意见长的公司,犯下如此低级的错误,是否也透露出了RIO在近年发展中出现了一些乏力?
事实上,RIO撞衫三得利在中国酒行业中并不是个例,细心者会发现,虽然真正引起法律纠纷的“撞衫”事件不多,但各个流通渠道里的撞衫产品数不胜数,甚至某些在公开场合获奖的产品也被人指为“撞衫”产品。与其说是法律意识的欠缺,不如说是对法律的藐视,同时,这也暴露了部分企业的自身维权意识不足,酒业“撞衫”何时休?一时半会儿怕是休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