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晚间,伊力特集团连发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和简式权益报告书与收购报告书摘要三道公告。公告显示:本次收购是指新疆伊犁酿酒总厂将所持有的伊力特222,728,867股(占伊力特总股本50.51%)国有股份无偿划转至新疆伊力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收购详情:
截止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伊力特集团通过全资子公司新疆伊犁酿酒总厂持有上市公司伊力特50.51%的股权,伊力特集团为上市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酿酒总厂为上市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因此,本次收购完成后,伊力特集团将直接持有伊力特50.51%的股权,交易完成后伊力特集团将成为伊力特的直接控股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本次划转需要向中国证监会提供豁免要约申请。本次交易不改变伊力特的实际控制人,仍为四师国资委。因本次划转为无偿划转,伊力特集团不支付任何对价。
收购前股权关系:
本次收购前的股权控制关系收购前伊力特由酿酒总厂直接持股,四师国资委为伊力特的实际控制人。收购前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收购后股权关系:
本次收购后的股权控制关系收购后伊力特集团直接持股伊力特,四师国资委仍为伊力特的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