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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酒陇南销售公司员工挪用公款203万被公诉

2016-05-26 09:50  中国酒业新闻  佳酿网  字号:【】【】【】  参与评论  阅读:

作为公司物流业务中心主办,负责公司成品酒出入库的账务管理及给客户支付运输费用,却借此机会挪用公司资金203万余元进行现货交易,亏损资金180余万元,幸在公安机关介入后及时挽回损失。5月23日记者获悉,金徽酒陇南销售公司物流中心业务主办王某某日前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经查,2015年8月,王某某在齐鲁商品交易中心会员单位青岛汉通环球商品经营有限公司办理了现货交易开户账号,进行齐鲁油现货交易。由于亏损,2015年8月6日王某某又在北京大宗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办理了开户,进行北商油现货交易,再次亏损。经查,王某某在现货交易过程中共非法挪用公司资金203万余元。

2015年9月11日,亏损巨大自知无法填补的王某某在妻子的劝说下于次日主动向公司说明其挪用资金的情况。同年9月15日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刑事拘留,经徽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5年10月22日被徽县公安局逮捕。

该案立案后,侦查人员将王某某账户中挪用的剩余资金23万余元退还金徽酒陇南销售公司。经侦查人员努力,青岛汉通环球商品经营有限公司退还王某某145万元;北京大宗商品经营交易所有限公司退还王某某11万余元。经王某某申请,将上述退款156万余元归还金徽酒陇南销售公司弥补损失。2015年12月16日王某某之父退还金徽酒陇南销售公司资金24万余元,上述款项合计退还资金203万余元。

    关键词:金徽酒 公款挪用 公诉  来源:兰州晨报  赵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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