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产业在泸州市经济发展中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泸酒声誉”牵动着全省、乃至全国白酒行业的神经。
随着白酒行业进入深度调整期,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本着“越是低谷期,越要抓安全”的监管理念,大力营造政府重视、部门严管、企业自律的良好监管氛围,严厉打击白酒违法违规行为。
为加强对白酒质量安全的监管,泸州市政府发出了《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白酒企业生产行为,强化白酒生产原料质量控制和出厂检验,建立了白酒质量安全授权制度,明确要求严控塑化剂污染、严禁无依据标注“年份酒”和严格规范标签标识。
同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领导责任、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重点解决白酒质量安全协调机制、部门履责、企业自律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和隐患。
泸州市局加强了对持证企业的规范和管理,对白酒生产企业租赁、混用生产设施现象进行严格整治。目前已有近70家问题企业全面开展整改,其中34家已整改完毕,预计2016年底将基本根除上述行为。
该局还对辖区内1065家白酒生产单位的生产工艺、生产设施等质量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清查和登记,建立了统一的白酒质量安全监管档案,做到企业基础信息、违法记录可查询,生产原料、出厂产品可追溯。
同时重点对白酒中小企业和小作坊虚假标识、以次充好、滥用甜味剂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加强对不规范生产企业的抽检力度,从源头确保白酒质量安全。
目前,专项抽查白酒530批次,重点查处了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强制取缔数十家生产以次充好白酒的小作坊,关停近百家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白酒小作坊。
此外,该局集中力量对全市散装白酒生产经营点拉网式排查,检查进货查验、储存和销售记录情况,核查白酒采购食用酒精、香精香料,泡制酒添加中药材及其他添加物等基本情况,严打非法添加行为。
截至目前,全市已排查散装白酒生产经营点5527户,责令整改隐患452处,抽取白酒样品373批次,不合格24批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0起。(罗 丁 杨启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