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甘肃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黄河”)发布公告称,兰州黄河股东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昱成”),以公司控股股东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盛投资”)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和决议内容违反《中华人民共合国公司法》及新盛投资《章程》,以及新盛投资法定代表人杨世江无权代表新盛投资在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投票表决为由,向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分别对新盛投资和兰州黄河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撤销新盛投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撤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并对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有关条款的法律效力进行重新确认。
北京商报记者采访兰州黄河内部工作人员得知,兰州黄河于6月19日接到法律诉讼文件,原告谭岳鑫为湖南昱成执行董事,而湖南昱成则为兰州黄河股东之一。此次股东内讧的缘由暂不方便透露。
其中,涉及新盛投资的诉讼内容中,谭岳鑫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确认被告2017年4月27日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有效;撤销被告2017年4月27日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确认被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对杨世江出席兰州黄河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无效。
而在涉及兰州黄河的诉讼内容中,谭岳鑫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撤销被告2017年4月28日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确认被告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1-8项议案已获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确认被告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第9项《提请免去杨纪强先生兰州黄河董事职务的议案》、第11项《提议选举谭岳鑫、冯世权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之第2项子议案《提议选举冯世权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未获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确认被告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0项《提请免去杨世汶先生兰州黄河董事职务的议案》已获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杨世汶已自2017年4月28日起被免去所担任的兰州黄河董事职务;确认被告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1项《提议选举谭岳鑫、冯世权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之第1项子议案《提议选举谭岳鑫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已获该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谭岳鑫已自2017年4月28日起担任兰州黄河董事职务。
北京商报记者翻阅兰州黄河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发现,总计11项议案中,1-6项表决通过;而7-11项议案则被否决。可见,在此次诉讼水落石出前,谭岳鑫无法出任兰州黄河董事一职,而提请罢免兰州黄河董事杨纪强、杨世汶的议案则被否决。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对簿公堂的双方分别是湖南昱成执行董事谭岳鑫与兰州黄河董事长兼新盛投资董事长杨世江。而杨世江与杨纪强、杨世汶具有亲属血缘关系。此外,北京商报记者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得知,兰州黄河以及新盛投资两公司,公司股东以及董事、监事等职位中不乏杨世江家族亲属身影,湖南昱成属于新盛投资股东之一,谭岳鑫则为新盛投资董事。此次诉讼或为外来管理层欲打破家族掌权脉络的一次权力争夺战。
虽然在公告中兰州黄河指出,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预计上述诉讼对公司2017年度利润没有影响,但中国食品产业评论员朱丹蓬指出,长期以来,兰州黄河内部决策层情况复杂,家族色彩重于一般酒企。湖南昱成作为外来管理层想要掌权,难免会与兰州黄河内部管理层产生冲突。企业内部不和,将对市场以及业绩造成负面影响,而业绩难产则会引起矛盾升级,久而久之就会形成一个恶性循环。且值得一提的是,企业内部家族掌权,或将影响决策权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如果企业顶层设计出现问题,塔腰及塔基肯定不稳,内部矛盾不解决,兰州黄河的发展将困难重重,危机四伏。
兰州黄河2016年度业绩公告显示,报告期内,兰州黄河总资产15.2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29亿元,分别比期初数减少4.48%和3.33%;营业收入6.77亿元,同比2015年减少3.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0.2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