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日,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实施3个月后,陕西省在全国率先开始针对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的食品生产安全施行更为详细的地方条例。条例细化了《食品安全法》对于“三小”问题的监管措施和标准,对于其未来的规范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日前记者实地走访发现,以自家酿酒为代表的小型酒类作坊在条例的制定过程中受到了有关部门的关注。作为白酒生产最早的经营方式,小酒坊在传承古法工艺的同时也逐渐暴露出诸多生产安全问题,针对小酒坊的规范和监管,也是行业深度调整转型的一个缩影。
小酒坊也有了更为明确的生产条例
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在我国存在已久,量大面广、流动性强,常常游离于食品安全监管之外。自去年10月1日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开始,针对“三小”的监管落实就成为了社会的关注内容。据陕西省食药监局不完全统计,陕西“三小”总数在10万户左右,从业人数30万左右,服务群体达1400万人左右,而这其中便不乏以自酿酒为主的小型酒类坊。
量大面广、条件简陋、分散经营、从业人员很多不具备最基本的食品安全意识,如何制定行之有效的监管标准,也一直是行业难题。
据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针对上述问题,陕西省早在2009年便启动了针对“三小”监管的立法工作,并在2015年7月30日通过了“三小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记者了解到,有关部门针对“三小”监管进行了反复研究,细化了监管条例的具体内容。在有关“三小”量化定义的问题上,条例中明确规定其适用主体为个体生产经营者,且经营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单位不适用于“三小条例”。
由于小作坊、小餐饮销售范围广、食用人群大,为保证其食品安全,有关部门对于“三小”经营的准入门槛也进行了细化,规定小作坊、小餐饮这两项许可保留,许可证有效期分别为三年和两年。同时针对经营者列出“负面清单”,明确经营红线以规避“三小”由于水平低、条件差而存在的质量风险。
“当然,条例没有一刀切,而是‘视情而定’。”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宋健表示,“对于酒、酱油、醋的生产国家是有严格限制的,尤其是酒。但自家酿酒在陕南是一种传统,而且很多小作坊主以此为生,如果都禁止也不切实际。”此外,通过进一步的宣传和详细解读,条例在监管过程也逐步落到实处。
此外,为了进一步实现对所生产食品的监管以及对问题食品的追溯,按照“三小条例”的规定,小作坊还需建立生产、销售台账。陕西省食药监局据此建立“一票通”制度,即小作坊的销售凭证。票据内容包括小作坊名称、地址、许可证号、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合计、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日期、购货单位、收货人、开票人、联系电话等信息、流水号。
混改、兼并、技改……行业变革深入加速酒企调整
小酒坊监管条例的落实只是酒类生产监管的一个方面,对于作为酒类生产主体的广大酒企而言,无论是外部监管还是自身的调整变革均早已开始。
近期,江西、广东、辽宁、陕西、重庆等省食药监局陆续通报了当地酒企存在的违规生产及产品质量问题,再度引起市场及行业对酒类生产的重视。受制于规模、原料、市场等多方面因素,众多中小酒企在生产经营过程难以规范,也为市场健全发展带来影响。
与此同时,中小企业在管理、资本等方面的积弊也随着行业变革逐渐暴露出来。2014年,诸如蒂王集团董事长汤世强跑路、茅台镇国珍酒业(集团)有限公司疑似破产,老板乔国珍失联等有关酒企资金链断裂的消息不断出现。彼时,市场震荡也使得一线酒企下调价格争取市场份额。众多中小酒企面临着市场锐减的压力,不得不面临关停并转的现实,行业也随进一步走向整合。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表示,随着供给侧改革政策的不断推进,2016年或将在改革阵痛中演变。企业不仅要在阶段考验中要忍受阵痛,还需优化生产经营寻求出路和机遇。不同的企业自己要抓住所有的潜力来动态优化自己的生产经营、策略方案,在竞争中生存,甚至进一步争取规模。
可以看到,除了有关部门对酒企生产进一步加强监管以外,供给侧改革政策的进一步推进也使得更多酒企在经历行业转型阵痛后开始寻求自身突破。
今年以来,茅台、五粮液等名酒企业同电商展开深度合作;泸州老窖等酒企混改项目稳步推进;古井、洋河等企业加快了兼并拓展的步伐;会稽山、珠江啤酒等也纷纷加码技改项目建设……在生产、管理、渠道全方面展开调整升级,以迎合行业深度调整的需要,成为了越来越多酒企的共识。随着未来行业变革的进一步深入,酒企自身调整的深度也将不断增加,更为规范的市场格局也将逐步明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