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泸州老窖对泸极酒业给予处罚,因后者未经授权以泸州老窖股份公司名义进行促销推广,存在损害企业和品牌形象的行为,通报批评并处20万罚款。
时隔仅仅6天,酒说记者在再次获悉:泸州老窖股份公司有限公司连发四道文件,对传世窖池、泸州陈曲、泸州御酒、泸州迎宾酒的违规促销行为的处罚决定,绝对一手哈!
连发4文,泸州老窖,够狠!
很明显,这几个文件的编号都是挨着的,从130号到133号,据说,还有10多份针对特许运营品牌的处罚文件也将在未来几天内放出,请问,您的促销规范了吗?
从处罚原因来看,都未经授权私自打着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做推广,而且在处罚文件中明确指出了具体的市场,有理有据!
传世窖池:所经销单位泸州传世窖池酒业有限公司在安徽滁州市场的产品市场推广工作中,未经公司授权以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进行促销推广,误导消费者,对公司企业和品牌形象造成较大的损害。
泸州陈曲:在江西赣州市场的产品市场推广工作中,未经公司授权以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进行促销推广,误导消费者,对公司企业和品牌形象造成较大的损害。
泸州迎宾酒:经销单位泸州大夫第酒类销售有限公司在江西赣州市场的产品市场推广工作中,未经公司授权以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进行促销推广,误导消费者,对公司企业和品牌形象造成较大的损害。
泸州御酒:特许经营品牌经销单位泸州御酒酒业有限公司在产品市场推广工作中,违反双方合同之约定,未经公司授权以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进行促销推广,误导消费者,对公司企业和品牌形象造成较大的损害。(这份比较特殊,竟然没有指出具体市场,难道……)
从处罚手段来看,对两个品牌的经销单位都是予以通报批评并处罚款20万元,罚款须于2016年8月3日前交公司财务部,并将罚款收据交公司法律事务部、销售公司市场管理部备案。
此外,文件还在结尾处有“警告”之意,甚至对于情节严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的,坚决解除合同!态度很明确,够狠,够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