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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征收酝酿变化 将有利于酒企发展

2019-10-11 08:52  中国酒业新闻  佳酿网  字号:【】【】【】  参与评论  阅读:

10月9日,国务院印发了《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下称《方案》),核心内容有三点:第一大税种国内增值税维持了现有央地“五五分享”不变,给地方吃下一颗“定心丸”;对地方增值税留抵退税50%采取均衡负担机制,缓解部分地区留抵退税压力;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针对《方案》的印发,有专业人士分析出在这个时间点调整消费税的三大逻辑:

一是财政逻辑。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尹中卿在两会表态:“减税2万亿后,财政支出刚性增加,提高赤字率是一条不归路,唯有开源,增加新的税种是重要开源方式。”这里的“新的税种”指的就是消费、房地产、遗产这三大税种。

二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时间表倒逼逻辑。在7月的国家机构改革会议上,习总书记明确强调,现在距2020取得重要领域改革成果仅有1年半时间,必须尽锐出战,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而“调整消费税范围、环节、税率,把部分高档品和高能耗产品纳入消费税范围”正是2020年取得重大成果的三中全会改革方案中财税改革部分。

三是财政部长刘昆8月下旬文章明确提出加速。财政部长刘昆8月22日在财政部官网发表署名文章,其中提到“加快推进消费税立法的相关工作”。

据了解,此前国家对白酒行业的调税有三次比较大的动作。第一次是2001年国家对白酒实施从量与从价的复合计税方式,此次调税有两点对行业影响特别大:一个是每500克0.5元的从量计税政策;另一个就是取消外购酒抵扣消费税的政策。

第二次是2006年国家把原来对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分别按25%和15%的税率计征消费税调整为20%的统一税率。

第三次是针对大型白酒企业设立自己的销售公司,以压低白酒出厂价格、降低消费税税基的避税“惯例”,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70%以下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根据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至70%范围内自行核定。

有券商机构认为,此方案对白酒的后续潜在影响较大,对啤酒和其他酒类影响较小,啤酒目前只有从量税,此外,新的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趋势将提升行业集中度,不利于中小企业。大众白酒消费群对价格提升的敏感度更高,高端白酒企业的渠道加价率更低,边际影响较小,而大众白酒的渠道加价率更高,对渠道影响较大。参考白酒历史上的加税结果分析,如果行业税负增加,中小企业和低端企业的生存难度显著增加。

    关键词:消费税 白酒板块  来源:酒通社  帕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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