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深交所向兰州黄河(000929)发来关注函,主要针对的是公司12月12日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关联交易公告,因为公司有董事投了反对票,但是公司没有披露反对票信息。
据深交所关注函,12月12日,兰州黄河披露了《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关于与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等签订〈权置换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以下简称“关联交易公告”)。关联交易公告显示,兰州黄河拟以2068.78万元的价格向间接控股股东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盛工贸”)转让土地。根据兰州黄河提交的报备文件,公司董事陈衣峰对前述议案投了反对票,而且特别声明,如果董事会表决通过该议案,要求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陈衣峰的反对理由为:“该议案中对所涉土地的评估方式与评估值的确认均存在瑕疵,未考虑土地变性开发后的增值空间,有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时,议案内容与2012年股权置换事项系同一事项,2012年股权置换事项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当然也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就是说,陈衣峰认为公司拟转让的土地可能增值,而公司此次转让会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但兰州黄河在董事会决议和关联交易公告中均未披露前述反对票信息,也未披露土地评估报告的具体内容。
从兰州黄河公告可以看到,公司仅在董事会决议中披露“由于陈衣峰董事授权牛东继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而牛东继董事作为议案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其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故陈衣峰董事对本议案表决的授权委托无效”。同时,公司仅在关联交易公告中披露“4名非关联董事中3名董事同意此项议案,表决通过。此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也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