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生礼俗日饮酒
降诞礼、成年礼(冠礼)、婚礼和丧礼是人生的四大礼俗,自古至今,一直与酒有着紧密联系。
(1)降诞礼饮酒
生儿育女,是家庭的大事。过去生子增丁,添人进口,人人为喜。但在医药卫生不发达的情况下,又令人多有担心。围绕生子之俗,一为贺,二为忌,三为寿。所以有贺的仪礼,忌的陋俗,和求祝长命百岁的举动。不过,由于古人的重男轻女观念,男孩和女孩的“待遇”是截然不同的。《礼记》载,生了男孩,“设弧于门左”,左为“天道所尊”;生了女孩,“设帨(睡)于门右”,右为“地道所尊”。“弧,,是木弓,象征男性的阳刚,“帨”是佩巾,标志女性的阴柔。
降诞礼是人生的开端之礼,其仪式多在涎生后的第三天举行,俗称“三朝”、“洗三”等。“洗三”是用艾叶、花椒等中草药煎汤给婴儿洗澡。这一天生男孩的家里要举行用弓箭射天地四方的仪式,并设宴款待亲友。而生女孩则大多不设酒宴。比较隆重的是满月、百岁(出生一百天)和周岁的庆贺仪式。主人要备办酒食,邀请亲朋好友、邻里乡亲饮“满月酒”、“百岁酒”、“周岁酒”。此后,每逢诞辰日也有简单的纪念仪式,即俗称的“过生日”。不过普通人家不设酒宴。到了40岁以上,才开始祝寿过生日。一般以十为整数庆贺,如50、60、70、80等。贺寿,有寿幛、寿烛、寿桃、寿面等。隆重者设寿堂,摆寿烛,张灯结彩,寿翁坐在正位,接受亲友、晚辈祝贺、叩拜。仪式完毕,大家共吃寿宴,饮寿酒。
(2)成年礼(冠礼)饮酒
成年,是人生的一个重大转折,因此古人多于此时举行“成年礼”。男子戴帽,日“冠”、“加冠”,女子束发,日“笄”、“上头”。冠、笄的年龄,因时代不同而各异,但成年礼饮酒却是通行的。如《局礼》规定,“男子二十而冠,女子十五而笄”。其程序是筮日、加冠、易礼服、饮醴酒、受新名和以成人资格见长辈。女子的“及笄”礼也大体相同。刚成年的人要饮用象征成人的酒,亲友们也要饮酒欢聚,以亓彳祝贺。后来此俗渐渐衰落,只在汉族的部分地区和南方的傣、佤、彝、基诺、独龙、德昂、壮、黎、瑶、高山等少数民族中还较为流行。如基诺族的成年礼,特别是男青年的成年礼是非常隆重的。在他们的观念中,未举行成年礼的人是没有正式灵魂的,死后不能归葬到祖先的坟地里。只有经过成年礼的洗礼后,男女青年才有了真正的灵魂、取得村社正式成员的资格,才有权承担和享受村社成员的义务和权利。在举行成年礼时,通常对受礼的男青年采取奇袭式的捕捉,然后将其劫持到本寨正在上新房的人家中举行仪式,众人要纷纷向他敬酒,主人还要送给他用芭蕉叶包成四方形的3块牛肉。此后,他方可谈情说爱,参加各种社交活动。
(3)婚礼饮酒
婚礼是人生礼俗中的大礼,自古以来就与酒结下了不解之缘。古人和现代人一样,不仅把婚姻看作是个人的终身大事,而且视其为整个社会子孙繁衍、兴旺发达的象征,所以婚姻总是和表币吉祥的酒结侔相生。直到今天,人们还把结婚称为“喝喜酒”。
关于古代的婚姻仪礼,史籍中记载颇多。《仪礼·士昏礼》记载了周代贵族士大夫阶层举行婚礼的六个程序,这六个程序叫“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其中的问名、纳采、亲迎都离不开酒。问名是男家请媒人向女家主人请问女子之名,这时女家置酒款待;纳采是男方先遣媒人去女家提亲,女方同意后,男家遂派人以雁为贽礼(古代初次求见人时所送的礼物),正式向女方求婚。汉代以后,纳采要备酒;亲迎相当于后世的完婚,是新郎到女家迎娶新娘。它是整个婚礼最重要、也是最隆重热烈的阶段。新郎将新娘接入家门后,要设酒宴共食,即所谓“合卺(锦)而酳(印)”。卺,就是把一个瓠(葫芦)分成两个瓢,新婚夫妇各拿一瓢,饮酒漱口,以表币自此以后二人永结同心、相亲相爱,于是后人便以合卺作为结婚的代称。除新郎新娘合卺外,新郎家还要摆酒设宴,热情款待前来贺喜的亲朋故友、四方宾客。
合卺的婚仪,古代极为流行。《魏书·临淮王传》载:“又夫妇之始,王化所先,共食合瓢,足以成礼。”《全宋词》无名氏作《鹧鸪天》:“倾合卺,醉淋漓。同心结了倍相宜,从今把做嫦娥着,好伴仙郎结桂枝。”不过合卺所用的瓢后来逐渐改用了杯、盏,“合咎”也多称为饮“交杯酒”、“合欢酒”了。宋王得臣《尘史·风俗》:“古者婚礼合卺,今也以双杯彩丝连足,夫妇传饮,谓之交杯。”《东京梦华录》云:“用两盏以彩结连之,互饮一盏,谓之交杯酒。”饮交杯酒的方式是新婚夫妇互换酒杯饮酒,有的饮毕还将酒杯一正一反掷于床下,以示婚后百年相好。
古代的婚礼饮酒习俗从周代到清末一直传承不衰。清末代皇帝.溥仪大婚时仍循古礼,在向未来的皇后家“纳采礼”时也随绍兴酒40坛。大婚之日,宫中也摆下了“合卺宴”。醇亲王溥杰结婚时,亦有“合卺”之礼。结婚当日,他与新娘“坐帐”仪式后,即被人扶坐在洞房紧靠南窗的桌案中央。案上摆有一双牙箸,两只酒杯,一个酒壶,一盘子煮水饺和一大碗汤面。他的婶母先将酒倒入两个杯中,然后让他们夫妇喝了交杯酒。喝酒时,窗外的“萨妈太太”还用满语喊了一声“阿什布密”(满语祝词)。
自古至今,少数民族的恋爱、婚姻都是比较自由的,不像汉族那样要受封建礼教的严格约束。所以整个婚姻过程,从恋爱、求婚、订婚,到结婚都更充满了喜庆、欢乐的气氛,用酒、饮酒也更为普遍。《百夷传》载:傣族聘娶,“以羊、酒、财帛之类为礼”;清乾隆《永北府志》载,普米族“婚姻备设牛、酒”,纳西族“婚姻听从父母,止用牛、羊、猪、酒聘、娶”;哈尼族“成亲三、五日,女逃归母家,然后用亲迎之礼,整酒会宴,习以为俗”(清乾隆《易门县志》);苗族、彝族男女青年多通过对歌的形式互相传递爱意,唱得投机,情意相合时,便双双“携手就酒棚并坐而饮,彼此各赠物以定情,订期相会。”(赵翼《檐曝杂记》)雍正《云南通志》还载苗族“婿步行迎妇归,置酒待客”;藏族青年男女订婚以后,“婿乃致酒二十瓦或三十瓦于女家,女家即饮此酒、受哈达。”婚礼之日,女家也“置茶酒、米粥、糖……送(女)至男家····”饮茶酒。”(徐珂《清稗类钞》)高山族平埔人嗜酒,他们“婚娶、筑舍……群坐地上,用木瓢或椰碗汲饮之。”(《台海使槎录·番俗六考》)西拉雅人婚嫁之日“执豕酌酒,请通事、土官、亲戚会饮。”(《番社采风图考》)其他民族,如蒙古族、哈萨克族、壮族、侗族等,婚礼饮宴活动同样十分热烈,他们或在毡房、竹楼之内,或在草原、溪谷之间,或在庭院之内,或在花园之中,彼此互相敬酒、唱歌、跳舞,同享幸福的美酒,共度欢乐的时光,其热烈的程度不亚于盛大的节日。
(4)丧礼饮酒
丧葬仪式标志着人生旅途的终结,表示生者对死者的悲哀悼念之情,仍然属于礼俗的范畴,所以也离不开酒。古代丧礼中用酒主要包括祭奠用酒和出殡下葬时宴请吊客和治丧人员用酒。
古代的丧礼很复杂。丧葬仪式中有一项是小敛,即给死者穿寿衣,接着举行小敛奠,以酒食为.死者祭奠。小敛完毕,把死者装入棺材,然后举行大敛奠,将酒菜等奠馔及棺材陈列于堂上。小敛奠和大敛奠的酒是生者对死者灵魂表示敬意和祝福之情而奉献的。但居丧的主人和行吊之人都不能随意饮酒。《礼记·间传》说:“父母之丧,不食菜果;既殡食粥,朝一溢米,暮一溢米。齐衰之丧,疏食水饮。大功之丧,不食醢酱。小功思麻,不饮醴酒,此哀之发于饮食者也。”古代的丧服制度共有5个差等,即斩衰、齐衰、大功、小功、思麻,统称“五服”。斩衰是五服中最重的一种,如子为父母,诸侯为天子守丧,均为斩衰,服期2年,2年内只能早晚喝粥,不能饮酒。齐衰、大功亦然。就连最轻的丧服小功、思麻,同样不能饮酒。所以《礼记·檀弓》说:“行吊之日,不饮酒食肉。”即便服丧期满,每遇父母死亡的忌日仍然禁止饮酒作乐。古代有不少人居丧期间,拒食酒肉,能长期坚持素食,以孝名闻天下。《后汉书·申屠蟠传》载,申屠蟠“九岁丧父,服除,不进酒肉十余年”,为乡人称颂。
不过,被视’为异端的丧礼饮酒之习历代都不罕见。唐高宗时还曾下诏:“如闻父母初亡,临丧嫁娶,积习日久,遂以为常。亦以送葬之时,共为欢饮,递相酬劝,酣醉始归。……并宜禁断。”但此风是难以禁绝的。许多豪门富户借丧礼之机,大宴宾客,设醮诵经,超度亡魂,以炫耀自己的门第和财富,同时也借机大敛吊礼资财。在豪门权贵的倡导下,许多中下层之家也极力仿效,使之终于成为风习。
随着时代的变迁,民间也逐渐把丧事办得十分热闹,而且还把婚礼和丧礼并称为红白喜事。反映了人们对于生老病死这一客观规律已有了朴素的唯物主义认识。直到清末、甚至现在,汉族的不少地区和一些少数民族还有丧礼饮酒的习俗。如“合亩制”地区的黎族,过去有饮孝酒的习俗。即把死者埋葬以后,全村成年男女和挑酒前来吊丧的亲友,要集中在死者家里喝孝酒、唱悼歌,表示对死者的哀悼。按俗规,死者家里要设孝席,守“酒孝”,忌食米饭。饮孝酒的日期是:死去父母,子女从丧日起守12天“酒孝”;死去兄弟,7天“酒孝”;死去儿子,5天“酒孝”}村里人死,3天“酒孝”。以“酒孝”表示对死者的哀悼和敬重。守“酒孝”期间,每日3餐都要饮酒,每次进餐,众人集中在孝席间唱悼歌,然后才饮酒吃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