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酒方面,吴佩海认为,包含果露酒在内的葡萄酒应该下降甚至取消消费税。在国外,葡萄酒类目属于农业税涉及范围,而我国则从属于工业范围缴税标准,在我国国产葡萄酒受洋酒和进口葡萄酒大力冲击的环境下,减轻税负可以刺激国产葡萄酒的发展。
而对于以白酒为酒基
的配制酒,建议按果露酒10%的消费税标准征缴,摒弃当下20%的白酒消费税征缴标准。
杨永华:助推产品升级
在上海观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永华看来,个税改革是一种与时俱进的行为,随着经济水平提高,收入提高,提高个税起征点是必然的。尤其是GDP大幅度增长的前提下,更需要提高个税起征点以惠及民生。从企业角度来说,这种税率降低,提高了消费者的购买力,有利于产品升级。
而企业所得税降低,是企业减负行为,也是通过企业惠及企业员工的行为。
一是意味着酒类企业的税负降低了,利润增加了。一方面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另一方面也意味着白酒竞争加剧,马太效应进一步凸显。
二是意味着白酒消费的能力增强,普遍推动行业成长,恰恰是给回暖的酒业增加了了发动机功率,助力白酒行业增长。
三是有利于白酒企业借机实施系统重构,按照换一种思维所有行业都值得重做一遍的思维,重构才是重做的前提条件。白酒企业一定要明白,主流消费群更替才是行业的本质变化,白酒企业只有系统的重构才能不至于消费断代。
四是税费改革有利于企业服务能力的提高,也有利于产品价值的提升,提高产品性价比。
五是从行业远见和企业战略预见力的角度看,这个个税政策是对实体企业的绝对咯好,也是国家振兴实体经济的具体举措。
肖竹青:释放消费能力,增加就业岗位
山东温和酒业集团总经理肖竹青则认为提高个税起征点能间接带动消费。他认为,现在整个消费受到房地产制约,现在很多家庭是三代人买一套房子,有巨大的房贷压力,不敢消费。提高个税起征点对于促进消费、鼓励消费信心是有很大的帮助,因为如果个税门槛能够提高,可以鼓励消费信心,信心的影响是巨大的。工薪阶层是主要的消费人群,这部分人群如果能够释放出更大的消费信心和消费能力,整个消费市场一定受益。
减轻企业税负在肖竹青看来是一大利好。白酒行业的税收很重,而且规模化的企业税收更重,反而是那些小作坊企业偷税漏税很严重。对于整个白酒企业可持续发展是一个压力。
此外,如果将白酒产业纳入国家的产业振兴计划,包括新旧动能转换,通过减税以扩大规模,可以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