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新华网转发《中国质量报》署名文章称,泸州老窖二曲酒因涉嫌欺诈被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判令赔偿消费者“退一赔三”。至此,泸州老窖二曲酒涉嫌违反国家标准生产销售的事件,以泸州老窖二曲酒被判令赔偿而告一段落。
客观来讲,泸州老窖二曲酒作为泸州老窖低端单品代表性产品,本身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都没有问题。换句话说,它是酒,并且是真酒。但问题就出在你一个用廉价食用酒精勾兑出来的液态酒,不老老实实告诉消费者,相反还刻意隐瞒、误导本就不专业的消费大众.
《孟子▪齐人有一妻一妾》通过一个生动的寓言故事,辛辣地讽刺了那种不顾礼义廉耻,以卑鄙的手段追求富贵利达的人。放在泸州老窖二曲酒事件上,何其应景!齐人衣着光鲜、风光无限的表面背后是对家人的欺瞒,而曾经打着“高粱、小麦、大米、玉米”配料表的泸州老窖二曲酒,则是对消费者赤裸裸的欺骗!
笔者了解到,在2015年12月下旬出厂的泸州老窖二曲酒的标签上已经不再标注“高粱、小麦、大米、玉米”,而是恢复了“水、食用酒精、食用香料”。另外笔者还发现,新款二曲在“泸州老窖二曲酒”的后边将“酒”字改成了“白酒”,并将“白酒”二字变小变细,立在了“二曲”的后边。同时,在GB/T20821标准代号后,悄悄加上了“液态法”字样。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然而,笔者并不认为泸州老窖的改变“善莫大焉”。
首先,泸州老窖对二曲酒标签的改变是被动的改变,一方面悄悄修改问题标签,同一时间还在法庭上高调坚持自己的产品没有问题。一边啪啪的打着脸,一边坚持自己没有错,这画面,美的不要不要的!
其次,笔者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特意登录了泸州老窖的官方网站,希望能从中看到一份关于此事的“说明”或者“公开信”(根本没奢望有“道歉信”)。可是笔者浏览了其官网的所有地方,一无所获!唯一看到的是在其“首页-品牌-产品分类-泸州老窖-二曲”的产品展示上,用的图片竟然仍是老标签……
对个人来说,诚信是立身之本;对企业来说,诚信是发展之基。泸州老窖,作为一个传承悠久历史的白酒企业,不可能不明白这个道理。
黑幕被揭开不可怕,可怕的是黑幕被觉醒的消费者扯下后,我们看到的不是涉事方诚恳的道歉和虚心的整改,而是被揭露者傲慢的态度和冷漠的表情。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