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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欲戴王冠必承其重

2017-03-30 08:31  中国酒业新闻  佳酿网  字号:【】【】【】  参与评论  阅读:

根据国家商标局网站信息显示,国家商标局下发了关于第8377533号“国酒茅台及图”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使长达4年的商标异议申请,由此尘埃落定。面对这样的结果各界反应不一,拍手称快者有之,幸灾乐祸者有之,落井下石者有之。而这些都是茅台想要戴上“国酒”这顶王冠所必须要承受的。

“国酒”王冠为何争而不得?

自2001年茅台初次对“国酒”商标提起申请;到2012年7月,国家商标局发布公告,称“国酒茅台”商标已通过初审;再到2016年12月,国家商标局下发了关于“国酒茅台及图”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茅台这条15年的王冠争夺之路可谓布满荆棘,坎坷非常。其实茅台甚至所有酒企都应该明白“国酒”这顶王冠因其特殊性,是不可能属于任何一个酒品牌的。所以对于茅台争而不得不外乎如下几点原因:

一、争议性强

“国酒茅台及图” 商标中的“国酒”一词带有“国内最好的酒”“国家级酒”的评价性含义。而茅台是否就是国内最好的酒具有较强的争议性。

在白酒领域,比茅台创立更早、历史传承更悠久的,还有很多品牌,且都是畅销品。再加上白酒酿造工艺复杂,口感多样化,消费者分化严重,并没有哪一种口味、品牌独占鳌头,无论是茅台还是其它品牌,都不能称为“国内最好的酒”。

2012年7月,“国酒茅台”商标通过初审,在3个月公示期内,汾酒、五粮液、剑南春、水井坊等多家名酒企业联合上书反对“国酒茅台”商标注册,国家商标局一共收到95件次异议。与此同时,“国酒汾酒”“国酒五粮液”等商标也同时申请注册。由此,“国酒”商标的争议性可见一斑。

二、不专属的公共资源

“国酒”一词因其强烈的争议性可见不具有专属性,它是属于酒行业的公共资源。若是被其中的一家企业永久性地独占使用,容易对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产生负面影响。

茅台如果申请“国酒”商标成功也就意味着中国白酒品牌价值最高的就是贵州茅台,直接对行业内其他酒企造成产品定位上的负面干扰,同时导致行业内公平竞争空间缺失。五粮液有国五液,西凤有国典凤香西凤酒,汾酒有国藏汾酒,泸州老窖有国窖1573,这些品牌就都将不能继续使用,这无异于是伤害了整个白酒行业的利益。

“酒”是一个大类,“国酒”应该是属于整个白酒行业的公共资源。任何单一品牌都没有足够的资源来承载中国白酒的全部内涵。把国酒给予一个企业或者一个产品都是不恰当的。

三、与法律相悖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各种法律也在不断完善。之前“国”字的限制并没有特别明确,而新修订的《广告法》《审查审理标准》等法律法规都对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所以,从法律角度看,“国酒茅台”商标与现行法律规定是相悖的。

2015年最新修订的《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而《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也明确规定:“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其‘构成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缺乏显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同时,《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八)有其他不良影响。”

四、其他行业效仿

“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的反对之声也并非全来自酒企。其他行业为了自身利益和行业秩序,也不得不群起而攻之。除了“国酒”,是不是还该有“国烟”“国茶”“国奶”? “国”例一开,会不会造成“国”字泛滥?

在酒之前冠以国之名,将赋予酒这种商品以强烈的政治、文化、情感色彩,也表达一种“国内最好的酒”“国家级酒”的含义,具有极大的品牌附加值。仅凭一个注册商标就能获此殊荣,其他行业定会纷纷效仿盲目追求“国字号”。这种现象很不健康,不利于市场的良性发展。对社会风气而言更是一种不良的引导。

如果茅台商标注册成功,那么其他行业必然是要跟风而上,争抢自己行业的“国”字。而其影响,往小了说这将导致各行业内的不正当竞争,往大了说可谓是影响了整个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市场平衡。

关键词:茅台 国酒 商标  来源:红高粱名酒论坛  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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