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酒业进入调整期以来,尤其是近一段儿,业界和财经界逐渐将焦点锁定在了“白酒并购”上,并认为伴随着政策的松绑,尤其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和有序实施,不仅是业外企业,包括已经领先的业内龙头企业,出于投资、产业布局和市场整合的多种需要,激发了并购需求;同时众多因为酒业大形势不好而业绩不佳的企业面临着被出售和被并购的可能。一边是并购方,另一边是被并购方,由此,2015年,白酒业或将掀起并购潮。
我不这么看。我以为,白酒业真正的并购窗口期才刚刚打开。当然,本文所说的“并购”是指围绕白酒产业提升、发展所进行的“严肃并购”,业外资本短线的投资、获益行为不在本文的探讨之列。
作为一个产业,白酒还太年轻。
谈并购,首先需要深入追问的是,为什么要并购?为什么会并购?
并购是白酒产业持续发展和提升的需要,更是优秀品牌和企业壮大的必然历程。这是毋庸置疑的。根据权威部门的统计,当前,中国白酒产业从生产口统计销售收入在5200亿元左右,市场总量接近万亿。其中,拥有生产许可证的规模以上生产企业的数量1200多家(2014年的数据),品牌数量几万个,小酒厂也有两万多家(甚至更多)。
白酒产业的发展历史也就是短短的60余年,最“年长”的白酒骨干企业至多与新中国同龄。如果再说白酒产业的市场化进程,也就是从1988年名酒价格放开到现在,不足30年的历史。同时,行业中的龙头企业,包含大型酒类流通企业在内,按主营收入统计,规模最大的也就是500亿元左右,尚没有千亿酒业集团。产业集中度估算不足40%。
虽然从白酒市场化以来,尤其是历经了酒业黄金期的高速发展,白酒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社会影响巨大,经济效益显著,但显然,就一个产业而言,白酒还太年轻。
白酒业并购窗口期刚刚打开
事实上,供需理论同样适用于白酒并购。目前的情形是白酒业并购的双方——真正意义上的供方和需方理论上均已出现,白酒业并购的市场机制已经形成。但仅仅是并购的窗口期才刚刚打开。仅此而已,不会再多。
首先是白酒并购的市场机制。整合和并购是一个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什么阶段呢?就其他产业发展的经验来看,整合和并购往往是一个产业发展到中高级阶段的产物。如果产业的发展基础还尚未到达整合、并购的阶段和水平,普遍和大面积的整合、并购事件就不会发生。
通过前面的概述和阐释,白酒业这样的时期还只是在路上,还并未完全到来。并未完全到来一是因为白酒产业和白酒产品的特殊性(白酒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商品,附着着浓厚的区域文化特性,白酒企业又大都是地方财税大户),二是统一的大市场和一视同仁的公允税收、治理等管控制度至今尚未建立,也就是真正优胜劣汰的完全市场机制还未形成。但之所以说已经“在路上”,是因为影响白酒产业进一步集中与整合的市场壁垒在逐步消除,而且优势企业和经营不佳的企业在进入酒业调整期以后差距逐渐在拉大,马太效应初步显现,分化式发展成为当前乃至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白酒业的主要特征。
其次是不应过分夸大白酒的并购可能。之所以说并购窗口期才刚刚打开,在于白酒产业深层次的并购逻辑或者说白酒产业的“并购机理”与酒业黄金期相比,甚至与更早的黄金期之前相比,仍然没有实质变化。通俗地说就是,在当前白酒产能还严重过剩、形势还并未发生根本性好转,行业内还未出现千亿量级的超大型企业与市场高占有的品牌,亏损与破产企业数量还不是足够多的情况下,发生并购风潮只是理论上的推断,现实中不大可能会上演。这其实也是在说白酒业并购发生的要件和条件:一是具备产业基础,已经进入到产业整合阶段;三是优势企业和弱势企业分化严重,差距明显;四是产业发展可预期,还有巨大上行发展空间。
具备了这些要件和条件,事实上也就建立了白酒业的“并购逻辑”。不能不说的是,当前,白酒业的并购逻辑显然还未建立。对于并购方来说,购买前,购买的价值不明显;购买后,使用目的和使用收益也不清晰。对于出售方而言,虽然眼前可以缓解困境,但就产业持续性和分工来讲,被整合后的辅助价值缺乏。因此,2015年发生并购风潮不可能。
“白酒并购”核心和要点是“产业整合”,而非资本收购
洋河股份前任董事长杨廷栋曾对白酒业并购问题进行过长期关注,在他看来,只有基于“产业整合”而非“资本收购”目的的白酒业并购才有价值,才算真正的“并购”。
事实也正是如此。比如早在2003年间就进入白酒行业、并购了孔府家的深圳万基集团,再早前的德隆系等,今天早已不知所终,包括后来的高盛公司等“资本”,不过是轻轻撞了一下白酒的“腰”而已。到最后,除了狼藉的声名和剪不断、理还乱的债权、债务关系外,什么也不会留下。过往的闹剧和“伤痕”让白酒业界形成了“怕竞争,就是不怕资本”的不良认知。因此谈论“白酒并购”首要的核心和要点就是“产业整合”,而非资本收购。
其次应是同业收购和整合。只有当业内优秀企业而非业外企业进行同业收购时,并购才有意义。比如茅台、五粮液、泸州老窖、洋河等这些企业的“出手”才会真正引发行业洗牌,才有可能创立白酒业并购的可行性模式,找到白酒业并购逻辑,建立成功并购样板。否则即使知名企业如联想、哇哈哈这样公司的并购,进入白酒业,都不具太大价值,自身也不一定成功,模式更无法复制。
第三是强调并购中的“市场目的”和“市场手段”。应该讲只有建立在“市场目的”(或者叫产业目的)基础上并且主要采取了“市场整合”手段的并购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并购。出于“行政撮合”、运用行政手段或者是资本短期获益的目的的并购同样不是我们所期望的并购。
与烟草业、啤酒产业不同,白酒产业的并购本身就比较复杂,没有任何经验可循,全靠自身探索。我以为,近年来,诸如洋河、五粮液,包括此前的华泽集团等行业龙头企业,虽然是基于“市场整合”的需要进行的小规模并购尝试,模式依然还未完全成型,并购战略也并不很清晰,但毕竟已经走在产业并购的探索道路上了,值得期待和关注。
糖烟酒周刊杂志社副总编辑 王安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