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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摆“无事酒” 是权力绑架“风俗”

2016-05-20 09:16  中国酒业新闻  佳酿网  字号:【】【】【】  参与评论  阅读:

近年来,八项规定、反四风等措施有效改善了党风民风。但在一些地方,借孩子满月、升学、搬迁等理由大摆“无事酒”的风气依旧浓厚。“无事酒”,顾名思义,就是除了婚丧嫁娶之外,没事找事摆场子办酒席,趁机收取“份子钱”。

记者发现,在偏远地区,办“无事酒”已成为一些干部敛财工具。一位村民给记者算了笔账:自己种四亩田,一年收入5000元。而村干部办一次酒席,按一般情况下大约40桌,每桌8人,每人就算送礼金200元,收入也达六七万元。除去办酒席的费用,办一次酒席净收入五六万元,约合当地农民10年的收入。眼下,“无事酒”出现隐秘化、分散化、跨区域等特点。

(3月21日新华社)

堵住“小微权力”寻租空间

说白了,“无事酒”就是基层干部仗着手中有权力,借机“敲竹杠”,群众得罪不起,只好“破财免灾”,这是典型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

办一次酒收礼顶农民10年收入,让农民情何以堪?近年来,惩治力度越来越大,曝光人数越来越多,但一些地方“无事酒”之风依旧浓厚,还变得越来越隐蔽,原因何在?

除了腐败的顽固性和反复性,最根本的还是“小微权力”缺乏监督,寻租空间依旧很大。农民的“小命”被基层干部攥在手里,所以别小看了芝麻大的权力。在“天高皇帝远”的乡村,不管多小的权力,一旦监督缺位,做起恶来会肆无忌惮,苍蝇能长出老虎胃口。如此,谁敢不喝“无事酒”?

制度反腐专家李永忠做过一个比喻:如果省委书记的权力是100,那么一个乡村干部的权力可能只有1;对省委书记的监督如果是100,而对乡村干部的监督是0,那么1比100更具贪腐的可能性。而现实中,一方面是“管得着的看不见”,县一级纪委无暇顾及;另一方面是“看得见的管不着”,乡镇纪委一年都办不了几个案子。

遏制“无事酒”腐败,不仅要加大惩处力度,更要把“小微权力”晒在阳光下,堵死寻租空间。在“互联网+”时代,不妨把基层干部的权力关进“数据铁笼”里,让国家的每一项惠农政策、每一分惠农资金都清晰可查,让权力无租可寻。权力没有寻租的空间,也就丧失了“敲竹杠”的资本,“无事酒”自然偃旗息鼓。 陈广江

“无事酒”浊化社会风气

操办婚丧嫁娶等生命中的大事,属于文化与习俗中的常态行为。但是大办“无事酒”,趁机收取“份子钱”,并且把其当成了一种生财之道,打着感情牌,并无合理性。

应该说,这种现象在各地基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许多人感叹于每年都要支出大量“份子钱”,可大环境使然,被裹挟其中,又无可奈何。毫无疑问,“无事酒”盛行不是正常现象,任其蔓延,只会进一步浊化社会风气。

实际上,这种不良风气的养成,基层党员干部在其中有推波助澜的作用,毕竟,那是有影响力能够办得成“无事酒”的群体。在基层的社会环境中,一是监督相对较远,二是权力相对集中,再加上熟人社会人与人之间难以割裂的关系纽带,“无事酒”一旦开头,自然会有循环。前有党员干部热火朝天办“无事酒”,群众随之就会跟风。最终,从党员干部到老百姓,被邀请入席的每个人,即便心里不情愿,却要顾忌现实强颜欢笑,没有谁能轻易打破这一利益、关系、面子的链条。

中央八项规定、反“四风”等规定出台后,党风政风为之一振,“四风”行为锐减,社情民风为之一新,社会风气紧随改变。所谓上行下效,上面怎么做,下面就会学着怎么干。所以,针对“无事酒”现象,铲除其土壤,首先需要基层党员干部带头杜绝,从我做起,尤其是班子中的带头人,要有带头的意识。须知,大摆“无事酒”属于违规,是破坏党风政风的行为,公然违规应当受到惩处。

不得不提的是,“无事酒”如今还出现隐秘化、分散化、跨区域等特点,一方面说明制度有威慑力,另一方面表明制度的渗透力有待加强。对此,一要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吃吃喝喝的事,参与者众多,不难发现;二要细化惩处机制,从严规范党员干部人情往来的行为,让试图瞒天过海办“无事酒”的人一样难逃处罚。

    关键词:腐败 份子钱 无事酒  来源:新华日报  佚名
    (责任编辑: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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