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晚间,燕京啤酒发布关于股权激励承诺事宜的公告。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限公司2006年3月31日承诺:在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之后,将积极推进公司业务骨干和管理层激励计划,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2014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进一步明确将于2017年6月30日前提出股权激励预案。公司一直积极与各方沟通,为推进股权激励事宜做准备。
根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需满足特定条件并获得相关监管部门同意。
目前,相关政策尚未出台,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规定:“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承诺相关方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现因政策原因,股权激励的承诺无法履行。
11年过去了,燕京啤酒股权激励承诺仍未履行。有网友称,堂堂一个民族品牌却不守承诺,毫无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