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上个月,安徽省开展“省内公务接待(除外事、招商活动外)一律不准饮酒”全省范围内的统一行动后。
7月17日,记者从江苏省相关政府人士处获悉,6月30日刚刚担任江苏省委书记的李强即将下达禁酒令,从7月23日开始,公务接待严禁喝酒。
7月25日晚间,记者终于获得了由江苏省农业委员会驻委纪检组下发的《关于省内公务接待禁酒的通知》。
文件指出:7月23日,省委书记李强同志在省委全会上要求,今后省内公务接待一律不准喝酒,希各单位从现在起,树立起“高压线”意识,做到令行禁止,“红灯不闯”,不打“插边球”,坚决执行省委的规定。
而据记者了解,该要求面向江苏省公务员。
值得注意的是,李强升任江苏省委书记之前为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据行业人士透露,其在浙江期间,也下达了禁酒令。
“目前浙江市场上公务用酒量相当的弱,酒类销售主要是以私营企业为主的团购以及零售为主”。浙江市场业内人士向记者介绍到。
禁酒令对江苏市场将造成怎样的影响?
最近几年,江苏市场受到的关注度无疑超越中国其他省份。原因在于傲视全国众多省份的消费能力以及消费者较好的饮酒习惯。
据多位熟悉江苏市场人士预估,江苏市场年白酒销售额至少在300亿以上,而有名的酒企也就洋河和今世缘两家。如此优质的市场在近年来自然引来了各大酒企的密切“关注”与“骚扰”。
此次将要下达的公务用酒禁酒令,对这个肥沃的市场将造成怎样的影响呢?
据江苏市场经销商向记者介绍,目前江苏市场上的高端酒市场主要由茅台、五粮液、梦之蓝以及国缘构成。禁酒令肯定对江苏市场有一定影响,不过,相对前几年已经很弱了,公务消费这些也一直在减少。
“茅台、五粮液这几年已经坚定的在向民间消费转移了,梦之蓝虽然今年增速最高,但是其增速来自于消费升级以及企业有意识的向民间、宴席市场发力的结果。国缘虽然在公务用酒中占比较重,但是,这几年也在积极转型之中”。经销商介绍道。
必须告别的公务用酒
禁止公务用酒,在今天的酒业已经不算陌生了。自禁止“三公消费”至今,该声音此起波伏。不过,2016年以前,只是零星的非产酒大省在个别区域下达了禁酒令。而今年,产酒大省安徽、江苏也出手了。
无独有偶的是,7月16日,人民日报微信客户端推出了一条名为《差旅住宿费、会议费、办公设备配置有了新标准,这些“红线”千万别碰》的头条文章。
文章除了对7月1日起实施的中央行政单位的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配置执行新标准,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开始执行新标准进行详细解读外,对自2016年1月1日起,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新标准进行了再次强调。
与酒类相关的是:《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指出,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另外,湖南方面也传来了“禁酒令”。据了解,日前,湖南高院向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和省法院机关各部门下发《〈关于禁酒的八条规定〉的通知》。
关于禁酒的八条规定如下:
严禁在全省法院系统内部公务接待中饮酒(包括各类白酒、红酒、黄酒、啤酒、果酒及其他酒精性饮料,下同);
严禁法院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早、中餐饮酒;
严禁法院工作人员与所办案件的诉讼当事人、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和服务管理对象饮酒;
严禁法院工作人员酗酒、赌酒、斗酒、强行劝酒等不文明行为;
严禁法院工作人员着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
严禁法院工作人员到酒吧、歌舞厅、KTV等娱乐消费场所饮酒;
严禁法院工作人员参与影响法院公务活动、影响法院形象的饮酒;
严禁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酒水。
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诫勉谈话或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从严查处。
结合安徽、江苏、湖南法院系统禁酒令以及人民日报半年后再次强调的接待管理办法,似乎证明了酒业必须别抱幻想的告别公务用酒时代了。
不过,所幸的是,酒业转型也够迅速,巨大的民间消费力量在各大酒企开始密切关注消费者之后,也在迅速崛起之中。
有安徽政府部门人员告诉记者,最近确实在进行规范,不过,核心意思是纳税人的钱不能乱花,工作期间饮酒影响部门形象,要么不上班,上班不能喝酒。
在下班后的朋友聚会、家庭欢度之时,他们也有权利喝上一杯美酒。公务消费迟早要退出历史舞台,符合世界各国的大趋势,而只有当民间力量真正撬动,酒业的黄金期才真正到来,这些年,酒业也一直在这条路上摸索。
有专家认为,对于大众消费市场,不好的影响主要在于对酒类消费习惯的改变,当饮酒群体减少时,整个社会的饮酒氛围在降低。不过此次禁酒不仅仅针对白酒,而是所有的酒水。白酒在中国有几千年的传统,民间的各种宴席和节日消费也很旺盛,反三公消费以来,酒水市场的公务消费已经很少,不必过于悲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