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讯 泸州老窖今日公告称,公司于昨日接到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泸州市国资委”)通知:经泸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泸州市国资委拟将所持2108.8万股国有股(占公司总股数的1.50%)无偿划转给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泸州老窖集团”);将所持3400万股国有股(占公司总股数的2.42%)无偿划转给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泸集团”)。
公告显示,在本次划转完成后,泸州老窖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泸州市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该股权划转尚需上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