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宿迁市国资委实际控制的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洋河股份”,股票代码“002304”)对外披露了2017年年报: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199.18亿元,同比增15.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27亿元,同比增13.73%。
记者注意到,洋河股份虽然去年继续保持了增长态势,且股票市值今年初一度冲破2000亿元大关,但去年营收、净利润等主要业绩指标的增速基本处于行业垫底位置。此外,洋河股份2014年公告的1.3亿元存款丢失事件有了最新进展,目前仍有6000多万元损失未能追回,其违规“吸储购酒”细节也浮出水面。
广告促销豪花12亿同比大增近5成
年报显示,洋河股份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1991794.22万元,比2016年的1718310.96万元增长15.92%;当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13638.69万元,比2016年的540658.01万元增长13.50%。
洋河股份在年报中称,公司作为老八大名酒,是我国唯一拥有两大中国名酒品牌(洋河、双沟)的白酒企业,具有较强的品牌优势。其旗下品牌“梦之蓝”成功冠名博鳌高端峰会,并入选CCTV“国家品牌计划”TOP10品牌,公司入选“2017全球烈酒品牌价值50强”并排名全球第三、中国第二,同时荣登世界财经杂志《福布斯》发布的“全球2000强世界上市公司”。
值得关注的是,洋河股份2017年销售费用同比出现了大幅增长。数据显示,洋河股份的销售费用从2016年的18.69亿元增长至2017年的23.87亿元,同比增长27.74%。而占销售费用半壁江山的则是广告促销费。财报显示,洋河股份2017年广告促销费高达12.11亿元,比2016年的8.21亿元大增47.50%。有专家认为,靠重金打广告换取一时的发展,不利于白酒企业的长期发展,营销大战不能长久。
净利增速大幅落后“行业老三”宝座现隐忧
洋河股份在2017年年报中称,根据已经披露的白酒行业定期报告,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规模稳居白酒行业第三位。但记者注意到,洋河股份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多项主要业绩指标落后于同行,与行业龙头贵州茅台、五粮液差距正在逐渐拉大。
白酒行业在深度调整之后迎来新一轮增长期,2017年整个行业迎来了弱复苏态势,贵州茅台、五粮液继续保持较好的增长态势。财报显示,贵州茅台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582.18亿元,同比增长49.81%;实现归属净利润270.79亿元,同比增长61.97%;五粮液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301.87亿元,同比增长22.99%;实现归属净利润96.74亿元,同比增长42.59%。而在22家白酒上市公司中,刨除亏损和同比净利下滑的3家企业外,洋河股份基本处于垫底位置。
值得注意的是,洋河股份净利润增速不仅低于同行业大多数企业,也低于其自身的营业收入增速。而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2017年全年规模以上白酒企业累计完成销售收入5654.42亿元,同比增长14.42%;累计实现利润总额1028.48亿元,同比增长35.79%。行业普遍特点是,受益于大众消费升级、消费结构转换等因素,白酒行业2017年收入和利润继续保持快速增长,且利润增速明显快于营收增长。相比之下,洋河股份显得有点与众不同。
记者研读财报发现了另外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即洋河股份研发投入及其占营收比均不及贵州茅台和五粮液。2016年和2017年,洋河股份研发投入金额分别为3673.53万元和3780.76万元,占其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21%和0.19%,研发投入占比同比下降了0.02个百分点。而贵州茅台和五粮液2017年的研发投入分别为43488万元和7784.04万元,占其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75%和0.26%。
洋河股份认为,白酒行业发展格局和竞争态势正在逐渐形成,公司长远发展目标是做一个不断穿越生命周期、基业长青的领袖企业,2018年力争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以上。业内人士就此指出,虽然白酒市场近几年已经基本形成了“茅五洋”的格局,但是洋河股份增速放缓的态势应该引起重视。
亿元存款丢失有进展尚有6000多万未追回
早在2015年,《经济参考报》就独家报道了洋河股份两笔约1.3亿元存款“丢失”的新闻(参见本报2015年5月12日刊发的《洋河股份被指涉嫌信披违规》一文)。记者注意到,截至目前,这两笔存款中6000多万元尚未追讨回来,而其背后则牵出了“吸储购酒”的更多细节。
洋河股份在2014年年报中称,控股子公司苏酒集团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苏酒贸易”)在工行郑州解放路支行和工行开封豪德支行储蓄存款合计1.3亿元,涉及侵权责任纠纷事项,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官网江苏检察网2017年12月发布的公开信息以及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苏13刑终39号判决书均显示,“2012年底苏酒贸易为了提升白酒销量,推出了一项吸储购酒业务,即由银行或者银行指定的第三方购买苏酒贸易一定数量的高端白酒,苏酒贸易即在该银行开立账户并存入一定数额的一年期定期存款。根据吸储购酒政策,促成吸储购酒业务的苏酒经销商,可以获得购酒金额15%的返利。”
判决书还显示,在涉及工行郑州解放路支行的被骗案件中,苏酒贸易实际上向该行汇入了9000万元存款,同时向相关当事人提供了价值1000万元的白酒。
记者注意到,洋河股份2014年其他应收款中,工行郑州解放路支行为9996.626493万元,工行开封豪德支行为2330.5784万元。2017年报显示,洋河股份其他应收款中,工行郑州解放路支行为4290.712466万元,工行开封豪德支行为2283.992427万元。洋河股份在2017年年报中称,涉及侵权责任纠纷事项的部分侵权人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已审理结束,民事诉讼事项正在审理过程中,截至2017年12月31日,尚未收回资金6574.704893万元。
另外,记者还注意到,洋河股份在这两笔应收款的坏账计提处理上有所不同。两笔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合计为3283.992427万元,其中应收工行开封豪德支行款计提比例为100%,而应收工行郑州解放路支行款计提比例为10%。但记者辗转获得的一份案号为(2017)苏13执230号的结案通知书显示,2017年12月1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书面通知苏酒贸易,与工行郑州解放路支行案相关的郭兵、单建亚等犯合同诈骗罪一案,该院于2016年12月14日作出了(2015)宿中刑二初字第00006号刑事判决,经该院强制执行,共追回了5258.40万元损失,该判决已经结案。不过,洋河股份2017年年报中未对外公布这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