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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里看花五粮液“金谷春” “出生地”成迷(2)

2015-06-08 13:15  中国酒业新闻  佳酿网  字号:【】【】【】  参与评论  阅读:

雾里看花“金谷春”

异地生产白酒俗称“贴牌”,应当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标注真实的生产地址。然而,金谷春为何会一个牌子两种产地标注呢?带着疑问,记者向淮滨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求证。

对于记者提出的问题,办公室何姓负责人解释说:“我们早就发现了这个情况,多次给他们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甚至还扣押过他们产品,但他们就是不改正,我们也没办法!”

交谈中,何姓负责人对“属地管理”职责露出一脸的无奈:“人家‘五粮液’是大品牌,我们权力小,管不了!

在记者的一再追问下,何姓负责人这才极不情愿地道出了实情:“虽说法律规定是属地管理,但人家是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的企业,县领导都当成了宝贝蛋儿,我们可不敢和县里作对!”

由于该局领导外出开会,稽查负责人下乡了赶不回来,何姓负责人让记者留下联系方式,答应三天内给予书面答复,并建议记者与“金谷春”生产厂家“沟通沟通”。

记者又来到淮滨县金谷春大道东段,见到一家名为河南五谷春酒业有限公司的企业,企业名称上面,是硕大的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logo标识。据门卫讲,这里就是“金谷春”白酒的生产企业。

记者来到该公司三楼办公室,一个赵姓主任得知记者来意,查看过记者证后说:“我们没有接到通知,不能接受采访!”记者向其解释依照《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新闻记者证是新闻记者职务身份的有效证明,依法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赵姓主任却不屑一顾地说:“我不管那么多,没有淮滨县委的通知,一律不接受采访!”

记者辗转得到了淮滨县委宣传部的许可,在相关人员的陪同下,五谷春酒业公司的贾姓经理终于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据贾姓经理称,河南五谷春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乌龙酒业,2014年7月由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控股,重点打造“乌龙”与“金谷春”两个品牌,并以“宜宾五粮液股份公司出品、河南五谷春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双标识标注新产品。

对于市场上出现的标注为“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岷江西路150号”的产品,贾经理称是2014年7月前由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生产。

就淮滨县质监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甚至还扣押过产品一事,贾经理称“没有的事,我怎么不知道呀!”

质监局称进行了监管,生产厂家却矢口否认。虽然双方言辞不一,但肯定有一家在试图遮掩。

真假莫辨“金谷春”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得知,乌龙酒业公司始建于上世纪50年代初期,1997年10月由“河南淮滨乌龙酒厂”改名为“河南淮滨乌龙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早在上世纪90年代,某部委在淮滨扶贫时,给乌龙酒业和五粮液“牵线”,五粮液给了乌龙酒业一个专用扶贫品牌“金谷春”。

在淮滨县城区随机调查,受访人员的回答惊人地一致:“乌龙酒业早就被五粮液收购了,至少在五六年前,乌龙酒业的厂区门前就挂有五粮液的Logo,生产的产品除了‘乌龙’,就是‘金谷春’!”

调查中,一位原乌龙酒厂退休职工告诉记者:“当时,(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淮滨乌龙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签了一个为期八年的合同,合同到期后又续了八年,金谷春酒应该是1997或是1998年开始生产的,合同应该快到期了才有了现在的兼并。”

据了解,“金谷春”的商标属于五粮液,乌龙酒业只有使用权。当年,在为“金谷春”调酒期间,五粮液曾派人做过技术指导。但双方的合作,仅仅是白酒“贴牌”而已。

在当地政府网站,一篇题为《河南五谷春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淮滨正式揭牌成立》动态消息这样介绍:“近日,由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原淮滨乌龙酒业改制成立的河南五谷春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揭牌仪式隆重举行。淮滨县委书记吴刚、县长曾辉、县政协主席李汉诤,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夏明夫,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方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盛之琪,县政府副县长华明勇、李建光等出席揭牌仪式。” 落款日期为2014年8月。由此可见,“金谷春”白酒系五粮液公司技术指导,至于基酒的来源,普通消费者一时还难以分辨清楚。

返回郑州后,记者走访多家商超,发现正在销售的“金谷春”白酒上面标注产地均为“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岷江西路150号”,却没有发现标注为“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金谷春大道东段”。究竟是巧合,还是生产厂家有意为之,记者不得而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规定: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发展“贴牌”,可以说是一场剪羊毛运动,不仅会透支品牌和渠道资源,还可能造成管理混乱,在白酒深度调整期,酒企不能盲目为业绩所累,一边打假一边又给制假留下空间。

就在发稿前,河南五谷春酒业有限公司张姓经理专程赶到郑州约见了记者,解释称公司与五粮液公司不仅仅合作“金谷春”,还合作其他多个品牌,并不存在淮滨县处罚一事。对于一个牌子两个产地的问题,张经理给出的答案是一个牌子,两个公司生产:五粮液公司生产高端“金谷春”,中低端“金谷春”在淮滨县生产。

然而,与张经理的解释自相矛盾的是,在淮滨县和信阳市及其周边,均能见到“金谷春”的大幅的广告,落款均为“五粮液公司荣誉出品”,并未显示淮滨县生产字样,不知道故意造势欺诈消费,还是刻意迷惑消费者文字游戏。

对此,记者将继续予以追踪报道。

关键词:五粮液 宜宾白酒  来源:消费日报网  郑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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