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国酒茅台(贵州仁怀)营销有限公司下发了《关于追究云南龙禧酒业有限公司等单位违约责任的通报》。集中处理42家存在违约行为的经销单位,进行了扣减违约金、2017供应量减少30%、黄牌警告、暂停茅台酒业务办理、下调星级评定等处罚。
通知内容如下
(一)云南龙禧酒业有限公司、云南镒乾商贸有限公司、昆明泽黔酒业有限公司、昆明环迪商贸有限公司等13家单位存在:未健全客户档案、日常销售记录等基础资料。
具体追究违约责任有:
进行通报批评,自通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向省区提交书面整改材料
(二)昆明鑫国商贸有限公司、昆明市官渡区天成酒类经营部、昆明德永贸易有限公司等20家单位存在:专卖店日常管理未达“5S”标准。
具体追究违约责任有:
进行通报批评,扣除5月份专卖店营业员工资补贴;自通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向省区提交书面整改材料
(三)昆明珀兆商贸有限公司(专)、昆明鸿酱酒业有限公司(特约)、玉溪瑞锦商贸有限公司3家单位存在:未建立健全进销存台账记录、日常销售记录、月销售计划表、客户档案,或专卖店营业员不足2名。
具体处罚措施有:
1、黄牌警告,暂停茅台酒业务办理;
2、扣减10%履约保证金;
3、扣除1名专卖店营业员5月份工资补贴(按合同类别);
4、扣除2017年度合同供应量20%;
5、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6、取消市场支持费用;
7、星级评定下调一级;
8、自通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向省区提交书面整改材料。
(四)昆明市盘龙区展振百货经营部(特约)、玉溪辛佰舫商贸有限公司(专)、云南恒星经贸有限公司(专)、保山市国茅酒业有限公司(专)、昆明真金商贸有限公司(专)共5家单位存在:产品销售记录弄虚做假、应付检查、部分产品销售流向无记录,相关基础档案严重不齐。
具体处罚措施有:
1、黄牌警告,暂停茅台酒业务办理;
2、扣减10%履约保证金;
3、扣除一个季度专卖店营业员5月份工资补贴(按合同类别);
4、扣除2017年度合同供应量30%;
5、取消2017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6、取消市场支持费用;
7、星级评定下调一级;
8、自通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向省区提交书面整改材料。
(五)丽江金昱淼商贸有限公司存在:产品销售记录、进销存台账记录、日报表、月报表数据弄虚作假,应付检查,且拒绝按公司4月份考核要求完成整改。
具体处罚措施有:
1、黄牌警告,暂停茅台酒业务办理;
2、扣减20%履约保证金;
3、扣除半年度专卖店营业员5月份工资补贴(按合同类别);
4、扣除2017年度合同供应量30%;
5、取消2017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6、取消市场支持费用;
7、星级评定下调一级;
8、自通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向省区提交书面整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