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白酒板块子公司品牌开发实行保证金制度(股份公司参照经销协议执行),酒类产品每个品牌缴纳保证金100万,涉及多家分销商的,每家分销商缴纳30万。
7、“贵州茅台酒”以外的产品,禁止使用“飞天”图形、“茅台”、“MAOTAI”、“MOUTAI”、“贵州茅台”、“KWEICHOW MAOTAI”和“KWEICHOW MOUTAI”商标(目前已单独授权的产品除外),禁止使用“贵州茅台酒”特有的外包装装潢。“源远流长”商标只能使用在酱香型产品上。
8、产品包装设计尊重诚实守信原则,禁止用可能导致消费者误认的数字元素。
9、产品外包装及广告宣传原则上不得使用“小批量”、“小批量勾兑”、“国藏”、“窖藏”、“珍藏”、“典藏”、“经典”、“珍品”、“陈酿”、“鼎藏”等用语。如果产品使用的酒质优于普通标准酒质,确需要上述用语的,经过品牌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使用。
10、未经集团公司许可,禁止子公司从集团外部收购基酒,确需在外采购的,应向集团提出详细报告。
11、定制类产品不得使用产品条形码,禁止上市销售。
12、定制产品分为模块化定制和个性化定制。贵州茅台酒主要面向世界500强企业、国内500强企业、上市公司、重要社团组织及中外名人、行业名人进行定制。个性化定制要求为普通、特需贵州茅台酒1吨以上起订,模块化根据客户需求整箱起订。酱香系列酒个性化定制要求为10吨以上起订,模块化根据客户需求整箱起订。除股份公司以外其他酒类子公司产品定制规则为上一年度或者本年度年销售额达到5000万的品牌,才能开展定制业务。个性化定制要求为10吨以上起订,模块化根据客户需求整箱起订。
13、根据品牌年度考核情况将子公司品牌分为合格、培育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完成年度任务且无重大品牌违规行为的为合格级;完成年度任务60%以上且无重大品牌违规行为的为培育级,完成年度任务60%以下或发生重大违规行为,或发生违规行为未按要求整改的,为不合格级。前面两者予以保留,培育级次年考核未达到合格级,按不合格级处理,合格级品牌连续两年考核未达合格级者,按不合格级品牌处理。不合格级品牌一律停止生产、终止合作。
14、经查实使用集团公司品牌元素违规宣传或未经许可使用集团公司品牌元素的,按以下标准扣除品牌保证金。
15、子公司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由集团公司根据违规行为情节轻重实施经济处罚。其中再次发生的,终止品牌许可使用,并对子公司正职负责人(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按照每人10000元的标准,分管副职人员按照每人8000元标准一次性扣减。
03、点评史上最规范品管令
1、今年上半年,业内都知道茅台集团在做品牌“瘦身”工作,而新的品牌管理方法在三月份就已在内部下达。但是,当今天正式举行发布会,并对管理办法进行宣讲时,才发现,茅台集团的“瘦身”工作竟是那么坚定。半年时间,由原有214个品牌2389款产品“瘦身”到现在的59个品牌406款产品。这样的力度是非常巨大的,能够看出茅台高层对目前茅台所取得的业绩是冷静的,对茅台品牌的保护更加坚决,希望达到提质增效的目的。
2、此次执行部门涉及党委办公室、公司办公室、宣传部、组织部近20个部门。各部门分工明确,对工作流程的时间也有严格要求,对违规者的责任追究除了品牌开发方外,还涉及了子公司高管、执行人员等。可见此次新办法的执行茅台集团已经做出了充分而细致的准备,茅台集团对品牌的管理将更为规范。
3、值得注意的是,在新的管理办法中,在包装、宣传等各个环节,茅台集团对使用集团品牌元素均作了严格规定,但是,并没有搞一刀切,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根据规定进行申报,这一点也是茅台更加人性化、市场化的表现。
4、近年来,名酒企业在品牌管理上越来越坚决,对于消费者及行业来说都是大好事,将推动行业走向更加健康与良性,才能迎来更大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