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城新报记者从昨日(6月30日)晚间,泸州老窖股份公司发布最新公告中获悉,6月30日上午9:00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次会议在公司营销指挥中心二号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选举产生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以十一票赞成选举刘淼先生为董事长。
二、以十一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人选的议案》。 由谭丽丽、杜坤伦、钱旭三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谭丽丽独立董事任主任委员;由张凌、徐国祥、张桥云三位董事组成提名委员会,张凌独立董事任主任委员;由杜坤伦、徐国祥、江域会三位董事组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杜坤伦独立董事任主任委员;由沈才洪、王洪波、徐国祥三位董事组成战略委员会,沈才洪董事任主任委员。
三、以十一票赞成决定聘任林锋先生为总经理的议案。
四、以十一票赞成决定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王洪波先生、何诚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谢红女士为财务总监。以上人员任期三年。独立董事对前述高管人员的聘任发表了赞成的独立董事意见。
五、以十一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由刘淼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因曾颖先生工作变动,董事会决定由刘淼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用新任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会对谢明先生、张良先生、郭智勇先生、孙跃先生、曾颖先生、益智先生、王雪梅女士、姜玉梅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谢明先生、张良先生、郭智勇先生、孙跃先生、曾颖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34.8 万股、34.8 万股、18.45 万股、12万股、10.8 万股。
根据相关规定,谢明先生、张良先生、郭智勇先生、孙跃先生、曾颖先生在离任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公司将在申报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到结算公司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
附:公告明细: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次会议于2015年6月30日在公司营销指挥中心二号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6月10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十一人,实际到会董事十人。江域会董事委托沈才洪董事行使表决权。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及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刘淼先生主持。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以十一票赞成选举刘淼先生为董事长。
二、以十一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人选的议案》。
由谭丽丽、杜坤伦、钱旭三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谭丽丽独立董事任主任委员;由张凌、徐国祥、张桥云三位董事组成提名委员会,张凌独立董事任主任委员;由杜坤伦、徐国祥、江域会三位董事组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杜坤伦独立董事任主任委员;由沈才洪、王洪波、徐国祥三位董事组成战略委员会,沈才洪董事任主任委员。
三、以十一票赞成决定聘任林锋先生为总经理的议案。
四、以十一票赞成决定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王洪波先生、何诚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谢红女士为财务总监。
何诚先生简历附后。王洪波先生及谢红女士简历请参见公司于2015年3月1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15--9号公告。
以上人员任期三年。
独立董事对前述高管人员的聘任发表了赞成的独立董事意见。
五、以十一票赞成审议通过了《关于由刘淼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因曾颖先生工作变动,董事会决定由刘淼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用新任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会对谢明先生、张良先生、郭智勇先生、孙跃先生、曾颖先生、益智先生、王雪梅女士、姜玉梅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谢明先生、张良先生、郭智勇先生、孙跃先生、曾颖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股份34.8万股、34.8万股、18.45万股、12万股、10.8万股,根据相关规定,谢明先生、张良先生、郭智勇先生、孙跃先生、曾颖先生在离任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公司将在申报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到结算公司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
特此公告。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