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数十年“杜康”之争,终于告一段落
“杜康”一词始于传说中的酒祖之名,真正广为人知则是因为东汉末年的曹操著名的短歌行中的诗句“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杜康”商标之争起始是源自于当年的伊川杜康与汝阳杜康之间,双方因地缘相近,目标同为河南市场的两个“杜康”之间自然争夺火热,直至2009年两家公司合并重组为洛阳杜康方才得以停止。
在此之后,才有了与白水杜康的恩怨录。2011年,因白水杜康授权的多家生产厂商使用“白水杜康”商标,并且这几家授权酒厂均弱化了“白水杜康”中的“白水”突出“杜康”二字,造成市场混淆,严重影响了“杜康”品牌的口碑和市场秩序,洛阳杜康一怒之下把这些酒厂告上法院,最终洛阳杜康胜诉,法院判决对方存在侵权事实。这个案例还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2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然而2011年至今,白水杜康及其许可经销商仍然在实际使用的产品瓶身和外包装上改变商标图样,在酒瓶包装和酒箱外包装上,均突出使用“杜康”文字标识,弱化“白水”文字,并将“白水”二字上下排列呈“泉”字,使其产品标识仅在字体及文字排列上与洛阳杜康的产品存在细微差别。相关消费者在施以一般注意力时,只会注意到其突出使用的“杜康”标识,后果必然是造成消费者直接的混淆和误认,违反《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基于白水杜康未因当年的法院判决甚而停止至扩散到全国范围的侵权行为,洛阳杜康于2016年再度上诉:洛阳杜康公司发现白水杜康公司生产销售的“白水杜康”V22产品上突出使用“杜康”文字,弱化白水文字,造成了消费者的混淆误认。而且白水杜康公司通过低价倾销等方式扩大销量,获利巨大,挤占了洛阳杜康公司的市场份额,由此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故洛阳杜康公司对其侵权行为予以公证购买保全提起商标侵权之诉,请求侵权赔偿3000万元人民币。
最终结果就如上文,河南省高院下发了终审判决,最后结果是法院勒令白水杜康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害洛阳杜康第9718165号、第152368 号、第9718179号、第9718151号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也就是说不仅仅是V22产品,所有对这四个商标产生侵权行为的产品都被勒令停产、停售。
且本次上诉与2011年不同,被告方不再仅仅是白水杜康授权的生产商,而是白水杜康本体,不知这次白水杜康是否能偃旗息鼓。
不论如何,本次终审判决下发以后,洛阳杜康将有法可依,有权依法进行正当维权。这场内耗巨大的“杜康”之争历时近十年,或许也将告一段落。
04、商标侵权案落地,洛阳杜康启动三步战略计划
会议结束之后,记者采访到洛阳杜康高层,高层表示:我们无意打口水战,但知识产权就是企业的生产力,我们决不能容忍侵权行为,这也是对维护法律公正的一份责任。官司归官司,公司从未停止对品牌的投入,洛阳杜康将以政府发起的豫酒振兴为契机,通过逐步实现“深耕根据地,做大基本盘”、“打造豫酒第一品牌”、“走向全国,成为全国一流品牌”三步战略目标,加快促进杜康转型发展。在去除侵权事件对“杜康”品牌的影响之后,洛阳杜康有信心将“杜康”品牌做好做大。
该负责人还表示,洛阳杜康重组以来已经陆续投入30多亿人民币,建设了亚洲容量最大、条件最优、技术标准最严的地下酒窖。秉承工匠精神,引进新工艺新设备,发掘储备优秀人才,提升产品品质,如今致力于构建“原料基地—酿酒—品牌”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围绕汝阳县、伊川县打造5万亩酿酒用优质高粱基地,按照“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实行订单化生产和收购,确保原料质量。于此同时还将在伊川生产基地保留原有酒厂的窖池、酿酒生产线、酒窖等设施的基础上,打造杜康酒原生态酒文化旅游综合体。向一些名优酒厂学习,建设杜康特色小镇,培育杜康酒祖文化。
在产品研发方面,洛阳杜康也推出了多款针对细分市场的创新产品,并推出了高端的酒祖杜康小封坛。“我们将聚焦最高端的酒祖杜康小封坛,打造全国一流品牌”洛阳杜康方面表示,预计2020年实现酒祖杜康小封坛单品年销售达到5亿元,杜康控股年销售收入达到20亿元,入库税收达到4亿元。
“杜康”之争已然至此,或许不再争斗内耗之下,洛阳杜康会把握好豫酒振兴的契机真正重新崛起,白水杜康也能静下心来,借助自身的市场基础重新思考未来的路。
“杜康”,酒祖,对于白酒来说是个多么荣耀的品牌,“何以解忧?唯有杜康”的豪情又为世人传唱多少年。数十年的争斗,又使“杜康”错过了多少?错过的已然错过,但愿“杜康”这个经典而伟大的名字,不会在内耗中销往只流传于诗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