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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窖公布5亿存款纠纷新动态 确保定增募资安全

2017-01-03 10:16  中国酒业新闻  佳酿网  字号:【】【】【】  参与评论  阅读:

近期,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000568,以下简称“泸州老窖”或“公司”)多款核心产品在价格及政策方面的调整受到了行业广泛关注。就在12月28日晚间,泸州老窖发布公告,针对证监会就其2016年定增申请文件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在今年备受关注的泸州老窖定增募资及技改项目再度进入行业视野当中。

今年5月16日,泸州老窖对外发定增预案,宣布拟对外发行不超过1.37亿股,募集总额不超过30亿元资金,用于酿酒工程技改项目(一期工程),从而进一步优化公司现有产品结构,提升公司在中高端白酒领域的市场占有率。此后,证监会于11月初受理了泸州老窖的定增申请。

在本次发布的公告中记者注意到,证监会就泸州老窖在此次定增过程中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募集资金安全性、定增项目实施的可靠性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意见。根据要求,泸州老窖会同公司相关保荐机构、法务机构、财会机构根据证监会反馈意见进行核查,回答了有关定增投资核准、存款纠纷、项目测算等六方面核心问题。

5亿存款纠纷诉讼中止 多措并举确保资金安全

在反馈意见中,证监会重点就泸州老窖此前于2014年度至2015年度发生的存款纠纷提出反馈意见,要求公司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并说明此次定增募资能否保证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安全。

据了解,2014年度至2015年度,泸州老窖先后发现在中国农业银行长沙迎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南阳中州支行等三处储蓄存款共5亿元存在异常情况。因涉及合同纠纷事项,泸州老窖报请公安机关介入,采取资产保全措施。

泸州老窖在公告中表示:

针对其中涉及中国农业银行长沙迎新支行的1.5亿元、涉及中国工商银行南阳中州支行的1.5亿元的两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泸州老窖已分别提起了民事诉讼;

针对另一处2亿元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泸州老窖已于2015年4月17日收到其中1亿元及相应利息,剩余1亿元目前正由公安机关进行追讨。结合公安机关保全资产情况以及律师出具的专业法律意见,泸州老窖对5亿元合同纠纷存款按40%的比例计提了2亿元的坏账准备。

泸州老窖同时在公告中详细介绍了上述两起案件目前的进展情况:

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迎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红星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

2014年10 月15日前,泸州老窖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后被移送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2015年4月22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15)湘高法民二初字第13号《受理案件及缴款通知书》,受理该案。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于2015 年7月1日出具(2015)湘高法民二初字第13号《民事裁定书》,因农行长沙迎新支行原行长郑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农行长沙红星支行原行长曾某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及案外人张某等人涉嫌合同诈骗罪已由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立案侦查,该案的审理需以上述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上述案件尚未结案,裁定该案中止诉讼。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之日,该案仍处于诉讼中止阶段。

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州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储蓄存款合同纠纷

2015年1月15日,泸州老窖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后移送至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2015年7 月13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15)豫法民三初字第7-1号《民事裁定书》,因工行南阳中州支行原行长朱某等涉嫌犯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相关证据不能依法取得并作为民事诉讼证据提交,且该案诉讼标的损失额的确定有赖于刑事案件的处理,裁定该案中止诉讼。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之日,该案仍处于诉讼中止阶段。

此外,泸州老窖在公告中表示,在2014年10月发现银行存款内控缺陷后,公司立即开展了相关内部制度清理和修订、风险制度完善和流程梳理工作。泸州老窖表示,针对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还建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募集资金使用规范流程等。

保荐机构认为,存款纠纷发生后,泸州老窖方面制定的内控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有效控制了风险。能够保证本次募资专用账户的安全。

公布详尽经营数据 盘点经营三项特点

除了针对存款纠纷进行说明外,泸州老窖还针对此次酿酒工程技改项目在可行性、测算严谨性方面进行了详细介绍。在项目融资规模与现有资产业务规模匹配性分析中,泸州老窖就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数据进行了发布。

募投项目融资规模、收入规模

关键词:泸州老窖 川酒  来源:华夏酒报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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