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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规定”后的“茅台之变”:经销商暴利终结(2)

2015-07-08 13:20  中国酒业新闻  佳酿网  字号:【】【】【】  参与评论  阅读:

茅台酒经销商刘大佛在贵阳市经营多年,每年销售量都在30吨左右。2010年至2012年期间,茅台酒的价格节节攀升,最高时可达到每瓶2000元。

当市场“看不见的手”真正发挥作用,2013年上半年,茅台经销商纷纷主动下调价格,最初降至1800元左右,到2013年下半年降至1200元左右,现在已经达到900元至1100元之间并基本保持稳定。

“我去年销售了30吨茅台酒,不同的是,现在几乎全部卖给个人和私企。”刘大佛说,虽然每瓶茅台酒的单价下调,利润有所下降,但销售量却更多了。

茅台酒销售公司贵州省区经理吴宗贵说,虚高的价格“消火”,茅台消费日益大众化。经销商暴利时代虽然终结了,但是个人消费和商务消费占据绝大多数销售额。茅台近三年新增经销商388家,发展态势良好。

“如何将‘名酒’变为‘民酒’,让茅台成为大众都消费得起的酒是集团内部一直思考的问题,但长期以来由于市场供不应求,集团内部即使稳住出厂价,也难以控制市场流通价格。”吴宗贵说,市场环境的突变,使茅台在面临考验的同时,获得了市场方向调整的机遇。

理性回归:挑战与机遇的迎面碰撞

茅台集团提供的数据显示,近三年来,公司各项指标稳定增长,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和总资产、净资产均同步增加。2014年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2%,利润增长2.3%。有资料显示,2014年全国白酒行业销售收入5259亿元,利润699亿元,税收526亿元,当年茅台集团销售收入占7.7%,利润占31%,税收占31%。

有业界人士评价,在白酒行业深度调整的形势下,茅台逆势上扬,可以说是一个引人关注的现象。

“去公务消费对白酒行业造成了一定影响,但茅台不认为这只是冲击,而是促进转型发展的良好机遇。”贵州茅台集团董事长袁仁国说。

凭借着独一无二的酿造工艺和难以复制的特殊生态环境,茅台酒从来不愁销路。特别是前些年三公消费占比高,市场出现供不应求,普通大众买酒时经常出现断货。

袁仁国认为,茅台是优秀的民族品牌,本身就应该为大众所拥有,就应该面向广大消费者。

“八项规定”出台后,茅台集团制定了全新发展战略,推进“三个转型”,即发展思路转型、管理模式转型和营销战略转型。企业重新进行产品定位,把普通茅台酒的市场定位转向为大众消费品、家庭消费品,把陈年茅台酒定位为高端商务消费品。按“茅台酒顺价控量,系列酒薄利多销”的策略,顺应市场变化趋势,使商务消费释放潜力,大众消费不断给力,个人消费充满活力。

近三年来,茅台集团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共开发个性化产品近200款,发力文化酒、纪念酒、收藏酒市场,成立个性化定制酒公司,针对个人、企业和团体等客户定制了147款产品,成立茅台酱香系列酒营销公司,推出了华茅、王茅、赖茅3个战略品牌,汉酱、仁酒、王子3个重点品牌。各个层次的消费者以及他们不同的需求得到兼顾。

“我们加快茅台酒从公务消费向商务消费、休闲消费、家庭消费和大众消费、个人消费转变。”袁仁国说,“目前,茅台已基本实现了由主要面向公务接待向更多面向商务活动转变,由主要面向高端客户向更多的面向普通百姓转变,由专营向直销转变。”

关键词:茅台 价格  来源:新华网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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